公司調派過遠!且交通補助不足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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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感謝你們多次協助!因員工較多所已多次詢問~感謝你們的幫忙!
我們是連鎖餐廳員工因店內營運不善所以將結束營業~
公司表示不願資遣將以原薪資不變情況下每人補助1500交通津貼其餘沒有任何協助將每人轉派其餘鄰近分店服務!
然我上網至人力銀行查詢就近區域各分店依舊有在人力銀行開立職缺徵才情況下卻將我們全部調動至每人單程通勤時間皆須2小時左右方可到達的不同分店就職!
並無將我們調至鄰近分店服務!因此每人每日通勤時間皆逾4小時!造成每人生活以及家庭~交通成本增加~通勤時間過長等極大困擾~
而以上調動皆並未取得員工同意下強制執行
然因每人報到時皆需簽立勞動契約中有一條!
公司得依業務上需求或依員工經歷專長-指派員工應予提供勞務事項內容-並得隨時依業務狀況及內部調整之需要!隨時變更員工的工作地點-工作範圍與職務~員工不得拒絕!!
請問這樣故意往遠處調派是否有違反勞基法調動5原則?
如有違反我們可不可以對公司表示違反勞基法反資遣公司並請求開立非自願離職單以及資遣費
謝謝~律師協助
fe0d8e04用戶
發表於 2021/08/18 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