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離職~雇主扣留薪資並索討營業損失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930 次瀏覽本人因於108年10月3日~在公司與員工發生爭執並在於當天突然離職~且有立即向負責人傳訊告知要離開~因此負責人到了當月10日固不發放本人9月份薪資~並告知本人若要拿取9月份薪資就要向本人索賠營業損失!! 10月3日本人突然離職並未造成店鋪關門無法營運且無任何收入~因店鋪還有2名以上員工在店~並非店鋪的營運只有我一名員工~何來營業損失? 請問前雇主這樣是能向我索討營業損失的嗎?
本人因於108年10月3日~在公司與員工發生爭執並在於當天突然離職~且有立即向負責人傳訊告知要離開~因此負責人到了當月10日固不發放本人9月份薪資~並告知本人若要拿取9月份薪資就要向本人索賠營業損失!! 10月3日本人突然離職並未造成店鋪關門無法營運且無任何收入~因店鋪還有2名以上員工在店~並非店鋪的營運只有我一名員工~何來營業損失? 請問前雇主這樣是能向我索討營業損失的嗎?
若對方無故扣押你9月份薪資,你可就僱方違法事實,逕行至勞工局檢舉並且安排調解。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僱主扣留薪資之行為已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或同法第26條規定,建議可向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訴。至於僱主主張您的行為造成他的營業損失應由他另尋其他途逕解決,並應就損害負舉證責任,不應逕自扣留您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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