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調解會議和解後,資方未依調解會議內容執行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843 次瀏覽小弟被公司資遣,公司未依陳諾的時間內發放薪資與資遣費 故向勞工局申請開勞資調解 勞資調解會議"和解"後,資方未依調解會議內容時間內給於薪資. 公司解釋因為公司帳戶被廠商訴訟執行假扣押,所以無法發放薪資 想請問: 1.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成立的紀錄是否可以作為聲請強制執行的要件?強制執行時是否要告訴銀行該公司薪資帳戶的帳號? 2.公司發薪資的帳戶被廠商假扣押,勞方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從公司被假扣押的帳戶發放薪資? 3.勞資調解會議和解後,資方未依調解會議內容執行,是否可以檢舉公司未遵守勞基法規定發放薪資?還是調解會成立後就無法檢舉公司違法? 謝謝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