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不給薪水也已讀不回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2296 次瀏覽你好,我在2021年七月到某家咖啡廳上班,於2022年4月辭職,由於是私人咖啡廳,無勞健保,每個月現金給薪,但在2021年11月開始,已經無固定給薪,老闆說 營業收入當薪水,但後面越來越經營不下去,所以於4月辭職。尚有10萬元的薪水吳拿到,老闆說,年底會有錢會給錢,但在2022年底有私訊他要錢,結果已讀不回,電話不接,目前咖啡廳還有一些器材設備存在,原想用器材抵薪水,但老闆說如果拿了會告我偷竊,但有些器材是我這邊購買的,刷卡紀錄採購記錄都是我出的,收據發票也都還在我這,如果他不給我,是否可告他侵占?又或是我直接去拿我買的東西,是否沒有法律上責任? 他可能會覺得東西是他買的,但其實都是我買的,手上也有證據,雖然咖啡廳小本生意,無勞健保跟營業登記,但家人朋友、甚至週邊店家都知道我有在那邊上班。 是否有其他辦法可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