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工資發給方式與加班費計算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260 次瀏覽
本人目前與老闆是僱傭關係 月薪制 有保勞健保 亦在勞基法規範內

老闆以責任制為由 會要求員工加班卻不願意給加班費(因為加班是留下來幫忙簽約 簽約成功我會有獎金 但獎金制度是本來就有的 不是加班留下來才有)

另外就是
我們公司只有月休8天 國定假日除了春節以外都沒放,也沒有另外補假(包含紅字連假 通通沒有放)且國定假日上班也沒有雙倍薪資或加班費  

有以下問題想詢問
1.請問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2.雖然是房仲業 但我本身並非業務而是屬於內勤
3.有多次與老闆溝通過 請問如果想繼續在這份工作的狀態下建議檢舉或申訴嗎?
4.跟老闆有簽勞動契約 裡面關於休假的方式只有寫依照甲方方式辦理 但如果這樣違規屬實,是否可要求老闆修改勞動契約(目前尚未簽名)

謝謝🙏
eede1694用戶 發表於 2023/06/13 03:2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6/13 11:50
    回覆諮詢(1986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1、您可以向當地的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2、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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