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業務,公司更改獎金制度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321 次瀏覽
我是公司的業務,我的薪資為底薪+業績獎金,公司近期更改獎金制度,若我不同意是有權可以請公司資遣我並支付我資遣費嗎?以及幫我開非自願離職嗎?

補充:我有簽署一份勞動契約,裡面有寫一條『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且係經常性給與,任職期間,勞工每月工資如本勞動契約之附件所示』,此份勞動契約的附件只有寫每月的底薪,並沒有寫獎金。
但我有簽署另一份業務工作手冊,裡面就有提到先前的獎金制度。
052760bd用戶 發表於 2023/10/16 22:4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10/16 22:49
    回覆諮詢(1985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
    1、如果不同意,公司可能不會給資遣費也不會開非自願離職。
    2、您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3、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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