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年終是否要給予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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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應徵了這個A公司
當時A公司的應徵網站上有寫員工福利年終1~2個月
在1年前A公司因為老闆在外有其他金錢糾紛
因此A公司就改為B公司
而B公司的名子就是用他妹妹的名子
負責人也變為她妹妹的名子
但實際在經營上還是原本老闆在經營
而改為B公司的徵才網站上就沒有提到年終了
請問這樣公司是否還是需要給予勞工年終呢?
fd04261d用戶 發表於 2024/10/20 09:33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0/20 11:16
    回覆諮詢(21721)、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74)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勞資糾紛
    
    1、您可以委任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公司,要求限期支付年終獎金
    
    2、同時,可以向當地的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3、如果您要公司支付的金額超過三萬元,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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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d04261d用戶
    發表於 2024/10/20 14:30
    所以這樣公司是要給予勞工年終獎金嗎? 因為當初應徵是沒有簽甚麼勞動契約,而且之後換公司名子跟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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