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薪低報可以主動終止勞動契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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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在兩個月前發現勞保被調整到次一級距(降低一級距),不知道為何被調低級距,但薪資未被調降。

問題:
1請問可以以上述理由,依照勞基法第14條向公司終止勞動合約並請求資遣費嗎?
2以高薪低報的理由,請問是否太輕微而無法終止勞動契約?
3請問是否超過勞基法第14條第2項的時效呢?
4如果可以終止,請問是否可以信件告知主管離職日為何?
謝謝
0f4a21d5用戶 發表於 2024/12/20 15:10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2/20 15:47
    回覆諮詢(21605)、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勞資糾紛,也經手過高薪低報的案件
    
    1、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寄發存證信函給公司,主張終止勞動契約。
    
    2、同時,可以向當地的勞工局申訴並檢舉
    
    3、如果有相關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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