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不給予雙倍薪水沒犯法嗎?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6509 次瀏覽
我的女朋友是PT,且打工性質為服務業,打工處有保勞健保,也有開立發票、也不為流動攤販。她於2020/1/1號在她打工的地方上班五個小時,當日發薪水只領取了五個小時的基本工資扣上勞保費用。沒有拿到國定假日的雙倍給付。並在後幾天詢問打工處的副店長,為何沒有雙倍給付,得到了1/1沒有雙倍給付只有過年初一到初三有,5/4勞動節、10/10雙十國慶也都沒有。經過我搜尋了一下勞基法相關規定,認為我女友沒有在勞基法保障範圍外,但明文規定國定假日必須放假,若上班必須給予雙倍給付。
因此我有問題想詢問:
1、公司行號是否可以自由決定給予雙倍薪資?
2、若為違法是否可以向勞工局進行檢舉?是否有公家人員可以協助?
3、進行檢舉搜證時受到資方為難而導致無法蒐證,例如:無薪資單,刷上下班紀錄等等。是否有其他辦法?
4、是否可以對資方提告?若提告身為無資力的打工族是否可以使用法律扶助法?
2517756c用戶 發表於 2020/01/03 19:18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1/03 20:08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就你所述,可就雇主涉嫌違反勞基法事實,逕行向勞工局檢舉。
    為提升法律諮詢品質,以及後續訴訟效率,麻煩直接與我們聯繫,或是安排時間與我們進行面談。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1/04 10:03
    回覆諮詢(19883)、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簡要回答如下
    1、不行,應依照勞基法支付
    2、可以向勞工局檢舉
    3、只能透過公權力介入
    4、依您所述應該不符合法律扶助的要件,可向當地法扶基金會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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