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定未投保職災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006 次瀏覽事實經過: 去年1/24工作受傷受傷當天公司才去幫我投保 最近收到勞保醫療跟傷病判定不給付 失能給付經查核判斷非屬職傷 為普傷辦理 問題:公司未於到職當日投保,導致我後面權益受損,薪資方面勞工局有關心我有沒有拿到,但我五月後都沒有拿到,勞工局要我去開調解,去年六月跟十二月開的刀也是自己負擔,我聽勞工局的說失能普傷跟職傷給付的範圍差異也差蠻多的,勞工局給的職業災害手冊上寫說喪失原有工作能力,雇主得一次給付40個月之平均薪資,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是我可以去爭取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