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定未投保職災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87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去年1/24工作受傷受傷當天公司才去幫我投保  最近收到勞保醫療跟傷病判定不給付  失能給付經查核判斷非屬職傷 為普傷辦理

問題:公司未於到職當日投保,導致我後面權益受損,薪資方面勞工局有關心我有沒有拿到,但我五月後都沒有拿到,勞工局要我去開調解,去年六月跟十二月開的刀也是自己負擔,我聽勞工局的說失能普傷跟職傷給付的範圍差異也差蠻多的,勞工局給的職業災害手冊上寫說喪失原有工作能力,雇主得一次給付40個月之平均薪資,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是我可以去爭取的嗎。
2cfa3753用戶 發表於 2020/01/18 09:27

1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18 09:37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如果判定為職災,除了勞保可能有的保險給付外,依勞基法規定,在職災醫療期間,雇主有工資補償的義務,也就是說,職災期間雇主仍應給付您相當於工資的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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