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日期 年假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82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入職的日期為2018/2/21,最近想要提離職


問題:請問我如果希望做到2020/2/21
1.該多久前提離職
2.是否擁有第二年10天的年假
bbbe7ef2用戶 發表於 2020/02/02 23:47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0/02/03 15:37
    回覆諮詢(1929)、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
    1.依勞基法之規定,繼續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須於20日前通知。
    2.依勞基法之規定,您可於繼續工作滿兩年時取得10天的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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