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經費不足拖欠薪水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065 次瀏覽
您好,
目前在某學校任職該校申請的計畫專任助理,
上個月的薪水被會計以「計畫經費不足支付薪水,須等經費下來才發薪水」而沒有發薪水。
(契約內容寫薪水由專題研究計畫經費向支給)

想請問的是因為查過許多資料發現公家機關的聘用人員不適用勞基法,那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呢?
還是只能依會計說得等經費下來才能拿到薪水?謝謝您
3b24156a用戶 發表於 2020/02/12 11:56

1 位律師回答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2 14:10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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