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主管告知開除卻不給非自願離職書,給離職申請書合理嗎?
勞資糾紛 其他 1494 次瀏覽我在目前公司就職一個多月,公司於今日告知要開除,然後我提出非自願離職單,公司主管告訴我說公司是勞動部培力計畫,沒有提供非自願離職書,只有填寫離職申請書的選項,然後要我填寫自願離職書與交接事項單。上班日期到週六結束 我的疑問如下 1.在這間公司就職未滿三個月還有謀職假嗎? 2.我在這家公司就職一個多月,之前有帶過別間公司,失業輔助我看是三年內勞保年資滿一年,我三年內合計有超過一年,這樣有符合資格嗎? 3.被開除的話真的需要填寫的單有哪些,還是都不用填寫,或是應該拿到的非自願離職單一張就好 4.真的有可能有法條依據是如主管所說的那樣,不提供非自願離職選項嘛?公司是勞動部贊助的計畫就可以?主管說這是勞動部培力計畫規定,有可能有這樣的規定嘛? 5.補充說明,公司為非營利組織,但我查財政部是沒有顯示 預謝律師撥空回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