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復職被強制調動職務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870 次瀏覽我原本為公司的行銷部門主管,在申請育嬰留停半年期間得知我的部門無預警被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部門並未有任何營業困難或是業務緊縮等事實,僅單方面說因公司營運方向調職而變動。 預計我下個月回公司後,人事必定會在我復職時強制安排我到別的部門,想請問: 1. 我原本職位為經理,復職後依法可變動我的「經理職位」嗎? 2. 復職後,公司是否能因復職的職位/職務不同(如變動為非管理職)而調降我的薪資? 3. 如我不接受人事以「新部門/職位」讓我復職,我是否有權利可以要求公司以「非自願離職」的方式資遣我? 先前有諮詢到一位律師說,就算公司對我的調職符合「調動五原則」,但只要在我復職時,公司提供復職的職位/工作內容/職稱跟「請假前」不同就是違法。 謝謝大家的幫忙,不要讓惡劣雇主因育嬰問題再次欺壓員工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