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飲料店)說試用期不付薪水及要考核才給予全薪否則一律半薪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90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如標題所述,但沒有打工時數的證據,僅知有監視器可錄到。
已知試用期雇主仍需給付薪水且半薪金額低於勞基法規定之金額(僅有七十多塊時薪)
目前已離職也拿到部分薪水
問題:
想拿回應得的薪水,惟雇主不願意給付,請問在未有打工時數證據的情況下,可否進行調解?
9f4e3847用戶 發表於 2020/07/13 00:04

1 位律師回答

  • 邱霈云律師
    邱霈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13 09:09
    回覆諮詢(100)、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27)

    您好,建議您還是可以申請勞資調解,因為相關工作時數的證明資料理論上是資方應該備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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