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執行職務造成公司虧損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117 次瀏覽
到職時有簽一份公司規章
裡面有一條為 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公司)損失需負擔賠償責任
我們公司是手機維修公司
某天我修壞了一支手機,造成此手機指紋功能失效
公司將手機給工程師作維修,到目前未有下文

在此公司未待滿三個月
8/14日修壞,8/15本人放假,8/16上班前告知公司我要請辭
原因為我個人覺得造成公司及幫我善後的同事麻煩
感到不好意思且不想再製造麻煩所以請辭

8/22公司告知我本月薪水須扣除5000元
原因是那隻被我修完指紋失效的手機
但目前那支手機也還沒修好,看過原廠處理指紋的報價為4800
以往修壞東西公司沒要我賠償任何
至於離職前修壞的手機公司要我賠償
原因是說本來是在栽培我所以公司幫我吸收
但今天我不做了所以公司不幫我負擔
本人8/14日修壞當日有上完班才下班
公司這番說法是合理的嗎

公司本為維修行業,我身為新人
第一次修壞東西公司沒告知我需賠償而自行幫我吸收
直到最後我離職卻告知我離職前修壞的需賠償他們
由於我知道之前有簽合約
上面有一條為 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公司)損失需負擔賠償責任
不確定這種狀況是雙方都有責任
還是只是我單方該對他們進行賠償?
670c2618用戶 發表於 2020/08/23 01:38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23 02:32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所述情形可要求公司仍須給付足額薪資,不能擅自扣款,否則可向勞工局申訴。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23 10:09
    回覆諮詢(1986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縱使您有責任需賠償,此與公司要支付薪水是兩件事,如公司要扣薪水,可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支付,如對方置之不理,可向勞工局檢舉並聲請勞資爭議調解。
    
    
                         
  • 670c2618用戶
    發表於 2020/08/23 19:22
    若走法律途徑 判下來的結果 我會不會需要賠償更多? 本來現在是5000 會不會判下來連以往公司幫我吸收的都一併要我賠償?
  • 王啓任律師
    王啓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25 16:11
    回覆諮詢(21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0)

    你好
    
    有法律問題歡迎+
    
    LINE討論 ID:kppyt669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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