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流程是否合法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44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現在在火鍋店上班,是用小雞上工應徵到的,面試時只有用口頭告知,並沒有簽任何契約,他說因為我是第一次做餐飲相關的工作所以會有試用期14天,試用期間我的時薪都是110元,一天工作3-4小時。


問題:請問我的時薪低於基本時薪以及整個雇用流程是否合法?
f8ff8b20用戶 發表於 2020/10/12 03:28

1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2 09:06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首先,勞動契約並不以書面為必要;
    再者,試用期薪資不應低於最低薪資;
    最後,試用期滿解雇員工仍須符合勞基法規定;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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