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昨天幼兒園老師被家長控告傷害罪的那位老師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891 次瀏覽
我是昨天幼兒園老師被家長控告傷害罪的那位老師,我今天早上有打電話到1999以及政府關懷協會等團體單位尋求協助,並也告知我現在面臨到經濟生活困境甚至想求死的狀況,有關部門都是跟我說我要去跟雇主申請非自願離職書或解僱相關資料,我就可以向政府相關單位或其他ㄧ些團體請求緊急協助處理,或者是申請急難救助,失業救助等等部分協助,但當我跟雇主提出請雇主開立非自願離職書或解僱書時,雇主表示⋯⋯現要先已處理此事件,為主要目標,至於非自願離職書或解僱書等,他會等此刑事傷害案件結束後就會(才會){雇主並無很明確的告知我答案}開非願離職書或解僱書給我,我也明確告知雇主我現在所面臨到的經濟生活困境與窘境,我現在生活已出現問題,但雇主還是堅決指出要等司法結束後再說,另則⋯雇主還說,我現在可以去找別的工作啊!我想請問各大律師事們⋯⋯
1、雇主現在不開給我⋯⋯非自願離職書或解僱書等,是可以的嗎?
2、如雇主所說⋯要等司法結束後才開非自願離職書或解僱書,到時我的權益會受到影響嗎?
3、還有雇主說我現在可以去找工作,這是可以的嗎?
4、如果我現在真的去工作了,是否就不算是或不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勞工了嗎?
fec8d47d用戶
發表於 2019/08/24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