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實經過 】 緣委任人小英與小宏結婚後離婚,再度相遇後小英懷孕,二人前往登記結婚,但結婚多年後兩人因故失和小宏毆打小英,小宏竟率先提起離婚訴訟,小英亦無維持婚姻之意願且決意爭取二名子女之親權。.....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
緣委任人小秀與小東因離婚無效,再度恢復婚姻關係,惟對方已另有女友,二人已無繼續婚姻之意願,但就未成年子女之親權無法達成共識,小秀決意爭取未成年子女之親權……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63
媽媽過世後,家庭會議約定兩名兒子各應取得遺產二分之一,並約定由大兒子負責辦理過戶,所有繼承人都簽下委託書交給大兒子辦理繼承事宜。惟事隔多年後,弟弟發現竟然早在母親重病期間,媽媽的不動產就已經被登記到哥哥名下,且有部分遺產已再被處分,氣急敗壞,但又顧慮父親尚在人間,不願傷害和諧,一拖就拖延了十八年.....
原告甲女與其夫因故分居多年,兩名未成年子女均與甲女同住,經甲女委託胡律師處理,胡律師提起家事訴訟後,積極協助雙方溝通,並取得共識,就離婚、監護權、會面交往及扶養費等事項成立調解,使雙方雖因無緣而離婚,但兩名未成年子女仍持續獲得雙親之疼愛與照顧。
▲蘇狀師談民法親屬 問題 甲與乙夫妻,乙與丙男生下一子丁,丙得主張丁非甲乙之婚生子女?丙得主張認領丁? 解析 甲與乙是夫妻,乙於婚姻關係存續中與丙男生下一子丁,該子丁仍推定為甲乙之婚生子女,惟丙得否主張丁非甲乙之婚生子女? 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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