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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俊鑫 律師

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性別:
  • 年齡: 47歲
  • 語言: 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 執業年資: 15年以上

專業領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

服務

電話0928967948,專辦刑事案件、地檢署陪同開庭、分局(派出所)陪同製作調查筆錄、律見、閱卷、刑事告訴狀代寫、刑事答辯狀代寫

資格背景

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助理五年、第十五年律師、101年法扶嚴選優良律師

發表著作

刑事案件偵查中應答策略0928967948(可加LINE)
(地檢署偵查、收到地檢署傳票怎麼處理、收到警局通知書如何處理.....)

一、事前的準備比臨場應變重要:

(一) 臨場應變可遇不可求。朱元璋說過,以一擋百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大部分打仗要打贏還是要以十打一。事先的準備充足,臨場要應變的東西就會變少。什麼都不準備就去開偵查庭,就跟沒帶子彈上戰場沒什麼差別。偵查中一定要充分準備再上戰場,這樣勝算比較高一些。

(二) 開偵查庭前做什麼準備最適合呢?

1、 當然是先找個律師談一下。

2、 請律師幫你查判決供你參考:

(1) 查一些有罪判決來參考。
(2) 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
(3) 搜集有利的實務見解、有利的證據。
(4) 法諺有云,證據是訴訟之母,檢察官法官都是看證據來處理,證據多的人勝算會比較高。

3、與律師討論如何搜集有利證據。

4、與律師沙盤推演,把可能被詢問到的問題先準備好。

二、 開偵查庭注意事項:

(一) 開庭萬不可插話: 講話是一門藝術,插話來說是最要不得的行為,案件在地檢署起訴、不起訴、緩起訴都是檢察官決定的。至於在警察局也是一樣的,雖然警察不是做主的人(檢察官才是偵查主體),但是得罪警察也不會有好處的。

(二) 開偵查庭講話要慢,至少要書記官跟得上打字,還要確認書記官是否有照你的意思打字: 「有殺人」、「沒殺人」只差一個字;「我知道」、「我不知道」也是差一個字;「我認罪」、「我不認罪」也是差一個字。在警詢的時候講錯話的話可能會被持續誤會。另,在地檢署開庭的時候講話要慢讓書記官來得及打字,目的不是為了討好書記官,而是當你沒有每個字看清楚就急著唸下一個字,筆錄沒看清楚就急著簽名,「不認罪」變成「認罪」,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三) 言多必失,檢察官沒有問你的不要多講;檢察官問你的範圍如果是在律師沙盤推演內範圍,以簡短回答為好。

(四)開偵查庭後要馬上做筆記: 台灣司法程序特重供述,如果你開完庭不馬上做筆記,那麼你下次很容易就忘記這次開庭的細節。這會有什麼影響呢?第一個當然是你下次開庭的時候會忘記上次開庭的時候講過什麼話,當檢察官或法官就同一個問題再問你一次,你很可能會跟上次說的有所出入。告訴人供述前後不一,很容易被認為在說謊然後做有利被告的認定;被告供述前後不一,很容易被認為在說謊然後做有利告訴人的認定;就連證人供述前後不一,都可能因此被認定是偽證罪。所以,開完庭還是做個筆記回去,有空的時候複習一下吧!

(五)如果選任辯護人,辯護人可以在開偵查庭的時候做筆記,我的作法在開完庭之後會把開庭做的筆記打字提供給當事人參考。

(六) 開偵查庭講錯話不要慌張: 有一個東西叫反敗為勝,以一個被告的立場,就算開庭講錯話都未必是一個輸,但是如果因為開庭講錯話就意志消沈進而認輸,那就幾乎是必敗無疑了。講錯話沒關係,當場可以改就改,之後還可以寫狀更正釐清;如果當場沒改或是當場沒發現,事後寫狀更正釐清,甚至是找其他證據也都還有機會。

(七) 是否馬上舉證?馬上寫狀? 急著寫狀或急著提出證據很危險,因為偵查不公開,你根本不知道檢察官手上有什麼東西,也不知道他手上的東西加上你的說法是不是會造成誤會。在不是很確定檢察官的想法,不是很確定檢察官手上有什麼證據之前,過早的舉證或是過早的寫狀風險都過大了一些。

(八)建議至少由律師代撰書狀: 刑事書狀真的是建議由律師代撰。警察、檢察官問的每一個問題都有他的意思,不會問你不相關的問題。找律師的目的當然是由律師搜集有利於你的實務見解,然後把你的證據組織好,寫一個狀說服檢察官你是無辜的人。我看過有人問了十幾個律師,就因為一句話寫錯白白浪費了三年的時間,三年後他又寫了一個狀紙又寫錯一句話。代撰書狀部分律師的收費會比刑事偵查中辯護的委任費用還要低。如果無資力委任律師,除了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以外,還可以考慮以代撰書狀的方式由律師協助。

 (九)是否保持緘默:

1、這個問題是兩難,有時候在事證未明的情況下你不保持緘默會講錯話,一旦被誤會了可能再也回不了頭;但如果你保持緘默,有的檢察官會認為你就是有做。

2、是否要保持緘默會因為每個案件不同而做不同的考量,這個部分建議跟律師討論一下。

3、如果要保持緘默,除了人別(姓名、住那裡,電話等)及警方有沒有刑求你這個問題以外,其餘部分要緘默就全部保持緘默吧!但依照實務見解,部分的緘默是可以做不利被告的認定的,這個很多人不知道,要注意!

(十)是否接受公家測謊:

1、先講答案,答案是不要。

2、公家測謊有冤案,而且不只一件,像是江國慶就是公家測謊所產生的冤案。而且測謊的時候如果你有高血壓、心臟病、對案件感到憤怒、會痛、會麻等都可能對測謊結果產生影響。

(十一)是否接受民間測謊?

1、偵查中,如果沒做壞事而且身體沒有問題,是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2、檢察官未必會相信民間測謊,但如果他看了民間測謊的鑑定報告有點相信你,然後願意幫你搜集其他有利的證據,這樣民間測謊就有價值了。

(十二)是否和解或調解?

1、如果是重大刑案而覺得無辜,請不要和解、不要調解,因為和解調解可能會被誤以為是認罪。

2、如果是告訴乃論之罪,是可以談和解談調解,但如果是否認犯罪的,在談和解談調解的時候要注意內容不要寫成認罪。

三、如被告為外國人,會建議在分局做筆錄時要請外事科警員在場翻譯,在偵察庭時開庭前要請書記官幫忙找通譯開庭翻譯,做筆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要確認清楚是否與表達意思相同。

四、如果不希望家人知道怎麼處理:

(一) 指定律師為辯護人兼指定送達代收人,但不是每個檢察官都會准;而且有時候書記官還是會誤寄。

(二) 跟郵局申請,將你的文件都改寄到其他地址,這個部分請洽郵局。

(三) 如果真的怎麼防都沒成功而被家人收到信而不想要講實話,那麼請考慮善意的謊言,例如:「唉呀我看一下,這個是詐騙集團寄來的呀,給我我來處理」之類的。

五、 總結: 警察詢問前或到地檢署開偵查庭前建議先找律師討論案情,了解應如何面對司法流程,及應對進退那些話該講,那些話不該講,勝算會比較大;如果事前沒有找律師那麼庭後檢討更不容忽略,建議警詢完或開完庭之後,寫下筆記找律師討論,以便更清楚後續應如何努力,例如:討論有沒有其他證據可以加強搜證、有沒有什麼盲點可以突破的、有沒有什麼地方檢察官已經誤會要想辦法澄清的,讓熟諳法律的律師幫你把關以維護自身權益。

*每個案件有其特別之處,遇到案件仍建議約到律師事務所諮詢為宜。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楊俊鑫律師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順利解決問題。

服務內容:專辦刑事案件、刑事偵查辯護、警局筆錄製作陪同、律見、閱卷、律師函、民刑案件諮詢、民刑案件書狀代寫、聲請緩刑狀

服務範圍:士林、台北、新北、桃園、基隆、宜蘭、台中、彰化、南投、台南、花蓮、高雄地方檢察署、法院、警局分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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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偽造文書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處理刑事問題。 二、我摘要一則頂替罪無罪判決供你參考:「再被告雖有於95年4 月25日因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 科通知而到案執行時,對於檢察官訊問:「你因違背安全駕 駛罪,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 月確定?」,答 稱:「是。」,再問:「今天自行到案開始執行有何意見? 」,答稱:「我有正當職業,請求准予易科罰金。」等語, 惟依當時之本院95年度苗交簡字第56號刑事確定判決內容, 其所載之被告姓名及年籍資料確實係指被告甲○○,且被告 亦係依照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之通知而到案執行,業經 本院核閱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95年度執字第763 號執行 卷宗無訛,則被告辯稱:因為確定判決上是伊的名字,伊才 如此回答等語,顯與常理無違,自難認有何冒充犯人而頂替 之情事。」。 三、我有寫二篇文章,供約諮詢當事人參考: (一)【遭冒名應訊被偵辦頂替罪無罪判決之研究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著】 (二)【遭冒名應訊被偵辦頂替罪緩起訴及緩刑可能性之研究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著】 (三)歡迎預約諮詢,我們來討論勝訴的可能性。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2024/02/0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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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經驗評估問卷 偽造文書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如果是你同意銀行行員代寫的話銀行行員就不是偽造文書,不建議提告偽造文書。 二、我有買一本雪球巴菲特,看完之後我跟我朋友討論。他問我看完雪球巴菲特會不會投資股票我說不會。他問我為什麼,我說因為巴菲特都是培養自己的眼光再去投資,我既然對股票沒有研究我就不適合投資股票。然後他問我,你看完這本書會想要跟著巴菲特投資嗎?我說不會。他問我為什麼?我說,這個很簡單,就像是巴菲特開著車在前面,你開著車跟他車。他左轉你左轉,他右轉你右轉,突然前面一個急轉彎巴菲特閃過去了你不一定閃得過去。投資,還是自己研究比較好,千萬不要相信別人的眼光。 三、我有一個客人因為隔壁太吵了所以跟隔壁產生刑事糾紛。我看他黑眼圈很嚴重,我問他為什麼要打隔壁的鄰居,他說,因為隔壁鄰居很吵,他都沒辦法睡覺。後來我就建議他,先去找個飯店睡個幾天,他問我為什麼,我說你沒睡飽對健康不好,先睡個幾天放鬆一下再處理事情比較好。然後我建議他把房子租出去租貴一點(例如租18000元當房東),再去租一個便宜而且離公司近的地方(例如去租一個13000元的當房客)。這樣單純換一個地方住,不僅每個月可以賺5000元,而且還可以省通勤費。他問我,他的鄰居那麼吵,他要租給誰?我跟他說,你可以租給聽不到的人呀,或是租給聽力不好的老人,有很多老人有錢可以租房子但沒有人要租他。但是如果是把房屋租給別人,建議要做租約公證約定逕受強制執行事項以避免租賃蟑螂只租不付租金。那因為公證了,國稅局就知道你有出租房屋有租金收入,這個要誠實納稅,會比處理租賃蟑螂便宜。接著因為你把房屋出租,所以會變成非自用住宅,之後如果要賣房的話會土地增值稅會比自用住宅還要高很多(有人因此多支出62萬元)。當事人問我怎麼知道這些,我說除了經驗外就是我想要幫你解決問題,最好是幫你解決問題的時候還能幫你賺錢。 四、我從小就是攤販之子,我們家經濟狀況很不好。從小我就很好奇別人是怎麼有錢的,所以如果我知道別人是怎麼變有錢的,我就會把他怎麼變有錢的原因記起來。 五、我想你是喜歡投資的人,所以跟你分享這些。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2024/02/02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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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菸害防制法

    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0928967948 一、行政訴訟不容易,但我以前當受僱律師的時候接的第一件行政訴訟就打贏了。 二、以成本來算,如果你委任律師會比較划不來,這類的案件可能比較適合代撰書狀。代撰書狀比委任還要便宜。 三、我有寫一篇[[菸害防制法行政救濟之研究]],僅供約時間諮詢當事人參考,如有需要諮詢或是代撰書狀你再跟我約時間。
    2024/02/0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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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併辦旨意書的意思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看你是被告的立場還是告訴人的立場。不同立場收到併辦意旨書的處理方法不同。 二、併辦意旨書本質上算是起訴。 三、如果是被告收到併辦意旨書,建議委任律師幫你辯護,看是要認罪和解爭取輕判及緩刑,或是不認罪爭取無罪判決。 四、如果是告訴人的立場收到併辦意旨書而希望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提。狀紙部分也可以委由律師代撰書狀。你也可以委任律師擔任你一審刑事告訴代理人協助你。 五、你不會找棒球教練教你打桌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六、本所辦理詐欺案件勝訴案例: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不起訴處分。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3)詐欺(被騙提款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836V號不起訴處分。 (129)詐欺(假檢察官詐欺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 (130)詐欺(代為操盤進行網路博奕)(賭博),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39)詐欺等(求職遭詐欺提供帳號密碼存摺)(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4號緩起訴處分書。 (201)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3V6號不起訴處 分書乙份(門號遭不詳詐騙集團成員以植入惡意程式案) (202)案由詐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虛擬貨幣案)。 (209)案由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0v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2v4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354)案由詐欺等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550V6號不起訴處分。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2024/02/01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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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轉管轄?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關於誣告罪的管轄,我貼一則裁定供你參考。 「按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無管轄權之案件,應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並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法院,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5 條第1 項、第304 條、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而被告之所在地,係指被告起訴當時所在之地而言,且以起訴時為準,至其所在之原因,無論自由或出於強制皆所不問(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837 號判決意旨參照)。另按刑法第169 條第1 項之誣告罪,祇須具有誣告意思,及所告事實客觀上足以使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其所為之申告復已達到於該管公務員時,即完全成立(最高法院101 年度台上字第5003號判決意旨參照);亦即,刑法第169 條第1 項之誣告罪,於行為人以虛偽之申告達到於該管公務員時,即為成立,性質上屬即成犯之一種(最高法院81年度台非字第35號判決意旨參照)。故一該當誣告罪之構成要件,同時即造成侵害法益之結果,其犯罪結果地應與行為地相同。 三、經查: 【註:標準:被告住所地及所在地】㈠本案繫屬於本院時,被告羅○雪並未在監在押,而其住所地係新北市○○區○○路00巷00號,且未見卷內陳報有其他居所地,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被告之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及被告歷次偵訊筆錄可稽,是本案繫屬於本院時,【被告之住、居所地及所在地】均非在本院轄區,至為明確。 【註:標準:行為地及結果地】 ㈡公訴意旨係以被告涉嫌於111 年3 月30日下午4 時23分許,在址設新北市○○區○○路0 段00號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向有偵查權限之警員誣指告訴人郭欣欣以被告偷竊店內財物之不實事實誹謗被告,並誣指告訴人對被告為恐嚇危害安全犯行;嗣前開案件經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告訴人犯罪嫌疑不足,而以111 年度偵字第10139 號案件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公訴意旨既認被告係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製作警詢筆錄時,誣指告訴人涉犯誹謗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倘被告構成犯罪,於其向警方誣指告訴人涉嫌上開犯行時,誣告之犯罪即屬成立,是其【犯罪行為地及結果地】均在新北市新店區,亦非屬本院之管轄區域至明。 四、綜上,本案繫屬本院時,被告之住、居所地及所在地既均非在本院管轄區域,且其犯罪行為地及結果地亦均非在本院轄區內,本院對之自無管轄權,揆諸前揭規定及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並移送於有管轄權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2024/02/01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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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這樣的匯兌犯法嗎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按銀行法第29條第1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據此,國內外匯兌業務,為「法定特許」業務,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高密度的監理,若非銀行,即不得辦理該條項所列舉之業務。 二、如果成立犯罪的話不是小罪,參考判決主文:「涂○文、鄧○旻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涂誠文處有期徒刑伍年,鄧祐旻處有期徒刑肆年。」 三、但也有人爭取到緩刑(緩刑就不用入監),參考判決主文:「陳○明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四、我有寫一篇文章【私人匯兌無罪判決及緩刑可能性之研究】,供約時間諮詢當事人參考。 五、你不會找棒球教練教你打桌球,遇刑事案件建議你約時間跟刑事律師諮詢,以增加勝算。
    2024/02/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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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偵結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你可以約時間諮詢,我教你怎麼問書記官。 二、妨害自由部分,本所有勝訴案例。 三、你不會找棒球教練教你打桌球,刑事妨害自由案件建議你找有勝訴經驗的律師協助處理。 四、我有寫一篇文章【妨害自由無罪判決無罪因素之研究】,僅供約時間諮詢當事人參考。 五、本所承辦妨害自由勝訴案例: (七一)妨害自由(強制罪、恐嚇危安)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49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二)妨害自由(持刀恐嚇危安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4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三)恐嚇案件106年度偵字第1VVV0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2)妨害自由(分手、恐嚇)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545V號不起訴處分(非屬惡害通知)。 (137)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居罪嫌)(和解撤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8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76)案由妨害自由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81V7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340)案由妨害自由(刑法第305條恐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簡字第14v7號緩刑判決。
    2024/02/0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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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是被當人頭帳戶

    壹、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其中240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貳、關於你的問題,律師回答如后: 一、建議你委任律師協助。 二、先去警局報案,如果警察拒絕受理的話,你也可以寫狀紙遞狀到地檢署去。地檢署不會拒絕受理。 三、另,你也可以打電話給165反詐騙專線討論,聽聽他們的想法。 四、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刑事詐欺案件建議你委任承辦詐欺案件有勝訴經驗的律師協助你處理。 參、本所辦理詐欺案件勝訴案件一覽表: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不起訴處分。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3)詐欺(被騙提款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836V號不起訴處分。 (129)詐欺(假檢察官詐欺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 (130)詐欺(代為操盤進行網路博奕)(賭博),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39)詐欺等(求職遭詐欺提供帳號密碼存摺)(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4號緩起訴處分書。 (201)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3V6號不起訴處 分書乙份(門號遭不詳詐騙集團成員以植入惡意程式案) (202)案由詐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虛擬貨幣案)。 (209)案由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0v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2v4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354)案由詐欺等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550V6號不起訴處分。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2024/02/0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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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欺警示帳戶圈存

    壹、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其中240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貳、關於你的問題,律師回答如后: 一、建議你委任律師協助。 二、被詐欺的人最重視的,就是要儘可能的把錢要回來,我想你的心情一定也是這樣。 二之一、刑事程序,如果經確定款項還在對方帳戶內已經凍結,你要在刑事程序結束前聲請法院准予發還扣押物(曾有成功案例)。 我摘要一則裁判供你參考:「「次按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第38條之3第1、2項分別規定:「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第38條之物及第38條之1之犯罪所得之所有權或其他權利,於沒收裁判確定時移轉為國家所有。前項情形,第三人對沒收標的之權利或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均不受影響。」其立法理由則分別謂:「為優先保障被害人因犯罪所生之求償權,參考德國刑法第73條第1項,增訂第5項,限於個案已實際合法發還時,始毋庸沒收,至是否有潛在被害人則非所問。若判決確定後有被害人主張發還時,則可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請求之。」、「刑法沒收目的在剝奪犯罪不法利得,以預防犯罪,基於被害人保護優先及交易安全之維護,不僅第三人對於沒收標的之權利不應受沒收裁判確定效力影響,對於國家沒收或追徵之財產,因與犯罪行為有關,自應賦予被害人優先行使其債權之權利,以避免因犯罪行為人履行不能,致求償無門,有害於被害人權利之實現。爰修訂原條文第2項規定。」是【【被害人對於經扣押之被告的犯罪所得本得聲請發還,且優先於國家沒收之效力】】。從而,在足以認定扣押物為被害人遭詐騙所得之物,而無第三人主張權利,被害人明確,且已無留作證據之必要時,自得認已無留存之必要,不待案件終結或被害人聲請,法院應得依職權發還。」。你要記得,【【在法院裁判沒收前你就要聲請返還。因為一旦被判決宣告沒收,國家就會取得扣押款項的所有權,後續你想要拿回這些錢就會非常麻煩】】。 二之二、民事程序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二年,從你知道騙你的人是誰開始算,你要注意二年時效。 二之三、刑事程序的進行並不會中斷民事時效。 二之四、要善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資源,如果犯保協會願意幫你的話,你不論是在「委任律師」、「查被告財產清單」等方面都可獲得幫助。 二之五、如果你符合法律扶助資格,你也可以找法扶指派律師幫你。 二之六、如果你有資力委任律師且被害金額較大,建議你委任律師協助。 二之七、詐欺案件的被害人有很多都想要省律師費,但「人生最不能省的就是律師費」。 二之八、民事部分如果金額比較大而你怕詐騙集團脫產,可以考慮做假扣押。我有寫一篇【假扣押案件成功案例之研究】,可供約諮詢當事人參考。 三、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刑事詐欺案件建議你委任承辦詐欺案件有勝訴經驗的律師協助你處理。 參、本所辦理詐欺案件勝訴案件一覽表: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不起訴處分。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3)詐欺(被騙提款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836V號不起訴處分。 (129)詐欺(假檢察官詐欺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 (130)詐欺(代為操盤進行網路博奕)(賭博),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39)詐欺等(求職遭詐欺提供帳號密碼存摺)(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4號緩起訴處分書。 (201)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3V6號不起訴處 分書乙份(門號遭不詳詐騙集團成員以植入惡意程式案) (202)案由詐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虛擬貨幣案)。 (209)案由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0v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2v4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2024/02/0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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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事故後續處理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如果有要告的話要注意時間。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如果民事上要請求的話也要注意請求權時效。 三、如果對方知道你有受傷然後逃逸就會成立肇事逃逸,是一年以上的罪;但如果對方不知道你有受傷的話,就不會成立肇事逃逸。 四、你不會找棒球教練教你打桌球,車禍案件建議委由有勝訴經驗的律師協助你處理。 五、本所處理車禍勝訴案件列表: (一)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公共危險(284過失傷害、185之4肇事逃逸)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7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284過失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七)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467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過失致死案(車禍,無過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五)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尚難認被告有明知肇事後仍逃逸之故意)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98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6)過失致死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交上易字第18V號,(車禍、和解)附條件緩刑。 (177)案由肇事逃逸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續字第381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份。 (223)案由過失致死案件,110年度調偵字第1v7號、110年度調偵字第1v8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件。 (228)案由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刑法第284條前段、185條之4第1項前段),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04V6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45)案由肇事遺棄罪(刑法第185條之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判決110年度交簡字第V3號緩刑判決(和解、認罪)。 (334)案由公共危險等(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第185條之4第1項前段之肇事逃逸),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調偵字第8v4號不起訴處分。 (357)案由公共危險等案件,移送意旨刑法第284條前段過失傷害、第185條之4第1項肇事致人於傷逃逸等罪嫌,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497V0號不起訴處分。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2024/02/0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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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緩刑

    壹、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其中240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中正區公館路2號12樓,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貳、關於你的問題,律師回答如后: 一、建議你委任律師協助。 二、併在一起就有機會。要跟被害人和解或調解。本所有成功併案獲緩刑經驗:(209)案由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0v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2v4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二個案件併一起) 三、如果不能併案,那二個案件同時宣判均給緩刑一樣可以拿到緩刑。我有寫一篇文章:((同一被告二個案件皆獲緩刑可能性之研究)),僅供約諮詢當事人參考。 四、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刑事詐欺案件建議你委任承辦詐欺案件有勝訴經驗的律師協助你處理。 參、本所辦理詐欺案件勝訴案件一覽表: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不起訴處分。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3)詐欺(被騙提款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836V號不起訴處分。 (129)詐欺(假檢察官詐欺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 (130)詐欺(代為操盤進行網路博奕)(賭博),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39)詐欺等(求職遭詐欺提供帳號密碼存摺)(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4號緩起訴處分書。 (201)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3V6號不起訴處 分書乙份(門號遭不詳詐騙集團成員以植入惡意程式案) (202)案由詐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虛擬貨幣案)。 (209)案由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0v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2v4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2024/02/0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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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偵查 妨礙自由罪 (在開庭前已經遞撤告狀和解書

    一、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二、建議委由有爭取緩起訴經驗的律師協助撰狀爭取緩起訴。 三、我有寫一篇爭取緩起訴處分因素之研究,僅供約時間諮詢當事人參考,歡迎約時間諮詢。 四、本所承辦妨害自由勝訴經驗: (七一)妨害自由(強制罪、恐嚇危安)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49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二)妨害自由(持刀恐嚇危安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4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三)恐嚇案件106年度偵字第1VVV0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2)妨害自由(分手、恐嚇)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545V號不起訴處分(非屬惡害通知)。 (137)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居罪嫌)(和解撤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8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76)案由妨害自由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81V7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340)案由妨害自由(刑法第305條恐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簡字第14v7號緩刑判決。 五、本所爭取緩起訴成功案例: (六)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P2P軟體)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P2P)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第2V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四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V26V號緩起訴處分。 (八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4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5號緩起訴處分1件。 (138)竊盜(加重竊盜未遂、竊盜既遂)(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98v9號緩起訴處分書。 (139)詐欺等(求職遭詐欺提供帳號密碼存摺)(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4號緩起訴處分書。 (177)案由肇事逃逸案件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續字第381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份。 (191)妨害風化罪,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31v9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份。 (210)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51v4號緩起訴處分書(認罪和解緩起訴)。 (217)案由竊盜(刑法第320條第3項、第1項),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90V2號緩起訴處分書乙件。 (260)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bitcomet,p2p,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緩起訴處分。 (294)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8條第1項)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452v7號緩起訴處分1件。 (323)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77v9號緩起訴處分乙件。 (364)案由賭博案件,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22v6號緩起訴處分乙件。
    2024/02/01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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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知道開庭時間

    壹、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365件)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貳、關於你的問題,律師回答如后: 一、建議你男友家人幫他委任律師協助。 二、委任律師律見他才能討論交保停押的可能性。 三、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刑事詐欺案件建議你委任承辦詐欺案件有勝訴經驗的律師協助你處理。 四、我有寫一篇文章:詐欺案件遭羈押後交保因素之研究,僅供約諮詢當事人參考。 五、你可以先約時間諮詢我們來討論一下交保的可能性。 參、本所辦理詐欺案件勝訴案件一覽表: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不起訴處分。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3)詐欺(被騙提款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836V號不起訴處分。 (129)詐欺(假檢察官詐欺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 (130)詐欺(代為操盤進行網路博奕)(賭博),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39)詐欺等(求職遭詐欺提供帳號密碼存摺)(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4號緩起訴處分書。 (201)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3V6號不起訴處 分書乙份(門號遭不詳詐騙集團成員以植入惡意程式案) (202)案由詐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虛擬貨幣案)。 (209)案由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0v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2v4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2024/02/01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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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開會通知立委到場關心社區弊端,用字為擬提告主委詐欺罪?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不建議發這樣的文。 二、我辦過類似的案件,這樣的發文有可能被告。 三、如果你已經被告了,建議你委任律師協助你處理。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2024/01/31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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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錢防制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本所承辦詐欺案件勝訴一覽表詳後列)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壹、本案回答:只要繳納3萬元即可,不用關,不用易科罰金。判決確定之後你會收到地檢署的公文,照著公文處理即可。 貳、本所辦理詐欺案件勝訴案件一覽表: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不起訴處分。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3)詐欺(被騙提款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836V號不起訴處分。 (129)詐欺(假檢察官詐欺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 (130)詐欺(代為操盤進行網路博奕)(賭博),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39)詐欺等(求職遭詐欺提供帳號密碼存摺)(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4號緩起訴處分書。 (201)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3V6號不起訴處 分書乙份(門號遭不詳詐騙集團成員以植入惡意程式案) (202)案由詐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虛擬貨幣案)。 (209)案由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0v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2v4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2024/01/31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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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洗錢及詐欺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其中承辦詐欺案件勝訴判決詳後列)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壹、本案回答: 一、如果你符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扶助資格,你可以找法扶指派律師幫你辯護。 二、如果你不符合法扶資格,但又無資力委任律師,可以考慮由律師代撰書狀,代撰書狀會比委任便宜,也許是你負擔得起的金額。 三、如果被害人的被害金額不是很多,是你分期可以還得起的,建議你考慮跟告訴人調解分期給付賠償金以爭取緩刑。如果成功的話你一審結案拿到緩刑就沒有二審了。 四、如果你是要爭無罪,那你的案件一審結束有可能還會有二審。二審是最後可以認罪和解爭取緩刑的機會,如果你一審爭無罪、二審爭無罪就失敗,到三審你後悔了要爭取緩刑就不太可能了。 五、我相信你是無辜的,如果你想要爭個清白,在一審也可以考慮否認犯罪爭取無罪判決,但這個技術性比較高,真心建議你要委任律師協助,不管是法扶的律師或是私下委任律師,都建議你要委任律師。 六、你也可以約時間諮詢,我諮詢費一小時是5000元,後續如果有代撰書狀或是委任可以扣除已付諮詢費。你可以考慮約時間跟我線上諮詢,我們來討論怎麼處理是你的最佳利益。 七、我摘要一則類似你的情況的判決供你參考(該案被告認罪爭取緩刑,二審有拿到緩刑): 「然究係基於不確定之犯意而為,衡以其自陳母親需背負3名子女之生活費壓力,除週一至週五均需上班外,週末還要兼職,被告因擔心母親過於勞累,始會【尋找手工工作以求分擔家計】,而為本案犯行,是其犯罪動機尚非單純貪圖財產上利益,亦未因此獲有任何不法所得。再者,被告於犯後【坦認犯行】,且於本院排定之調解期日均能到場,更與移送併辦部分之告訴人鄭○競(此部分犯罪事實應退併辦,詳後述)【達成和解】並當場履行完畢(見金簡上卷二第29頁本院調解筆錄),至其餘本案告訴人侯政陞、黃彥庭、戴忠宏及楊家銘則經合法通知後未出席,以致無從商洽調解,堪信被告彌補告訴人等人所受損害之態度積極,亦有具體表現,能面對其所應擔負之民、刑事責任,對社會規範之認知並無重大偏離,經此偵、審教訓及刑之宣告,應能知所警惕,本案相較於入監執行,毋寧賦予被告在社會內更生之機會,並藉由【附條件緩刑宣告】之心理強制作用,期待行為人自發性向善,更能防止其再犯,以達刑法一般預防、特別預防之目的,是本院認被告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告緩刑2年,以利自新。」 貳、本所辦理詐欺案件勝訴案件一覽表: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不起訴處分。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3)詐欺(被騙提款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836V號不起訴處分。 (129)詐欺(假檢察官詐欺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 (130)詐欺(代為操盤進行網路博奕)(賭博),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39)詐欺等(求職遭詐欺提供帳號密碼存摺)(和解),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79v4號緩起訴處分書。 (201)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3V6號不起訴處 分書乙份(門號遭不詳詐騙集團成員以植入惡意程式案) (202)案由詐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虛擬貨幣案)。 (209)案由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0v6號、110年度審訴字第2v4號刑事判決(緩刑判決)。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2024/01/31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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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請刑事暫緩入監執行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可以寫狀紙聲請延期執行。 二、如果不准延期,於入監服刑期間有醫療需求還是可以在獄中提出聲請。
    2024/01/31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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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我這樣會被告嗎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這個是詐欺的可能性偏高。 二、你也可以打電話給165反詐騙專線再次確認。 三、後續不管你收到什麼公文都建議你先問過律師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2024/01/31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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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媽說我威脅他 要請律師來處理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跟自己的媽媽,可以用溝通的儘量用溝通的。 二、有一本書對於溝通很有幫助,你可以去圖書館借來看。那本書是「卡內基溝通與人際關係」。你也可以搭配「雪球巴菲特」這本書一起看。巴菲特16歲就約了卡內基,他學了之後先做卡內基實驗,他的實驗結果卡內基是有效的。在買雪球巴菲特這本書之前我有做過卡內基實驗,實驗結果也是卡內基是有效的。 三、如果可以用溝通的就處理掉糾紛,不一定要打官司。 四、如果真的很難溝通,不得已了一定要打官司,建議委由律師協助你處理。 五、如果你無資力委任律師,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律師幫你。 六、但我並沒有接法扶的案件,這個先跟你說。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2024/01/3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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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騙起訴後調解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65件) 設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號12樓楊俊鑫律師辦公室(台北火車站新光三越旁),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你可以試著溝通看看能不能在你住的地方調解。 二、依我辦案經驗,如果被告真的是有誠意的一般會配合被害人選的調解地點。
    2024/01/31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