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舜暄 律師
109臺檢證字第15720號- 性別: 男
- 語言: 中文、台語、英文
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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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1債務糾紛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澎湖,金門
服務
https://shuenlida.com/ 事務所網頁
資格背景
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中正大學公法組學分修畢 吳弘鵬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 新北市議員服務處義務諮詢律師 區公所義務諮詢律師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考試及格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律師 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著作權代理師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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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諮詢案件 1,513
其他專長領域
遺產.繼承.贈與 企業商務 大陸事務 醫療事故 智慧財產 車禍事故 不動產.土地 勞動問題 行政訴訟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刑事犯罪 網路新創 稅務 消費糾紛 婚姻.監護.家事
註冊於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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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1133 觀看2020/11/12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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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覆1023 觀看您好,我們學校舉辦了一場辯論比賽,我們想詢問相關的法律問題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各級學校之校規應有其各自之授權依據為是,以下提供法條供您參考,謝謝。 國民教育法第20-1條第1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1條:「高級中等學校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專科學校法第41:「專科學校為確保學生學習效果,並建立學生行為規範,應訂定學則及獎懲規定,報教育部備查。」 大學法第 32 條:「大學為確保學生學習效果,並建立學生行為規範,應訂定學則及獎懲規定,並報教育部備查。」 以上所述僅係舉例,尚有其他之法規依據,且您亦可上網搜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或許會有幫助。2020/11/12 12:57 -
2 回覆1694 觀看遭受多年不實指控及侮辱,造成精神損害以及想了解切結書的寫法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依您所述似乎應直接對其提告公然侮辱或誹謗等罪(刑事),這樣可能比私下要求對方簽切結書(民事)來的有用。 且對方不願簽切結書您亦無法強迫其簽名,是以,如透過提告公然侮辱等告訴乃論之罪,要求其出面簽切結書以換取撤告,或許比較有機會。 另,透過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民事)的方式要求對方出面簽切結書以達和解撤回起訴,亦係方法之一。 以上所述供您參考,如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2020/11/12 07:05 -
2 回覆3270 觀看賣家被棄單是否能不還訂金?
您好,可以看契約是如何約定的(或是否有LINE等對話紀錄可以當證據),以主張自身權利。 又,對方之行為應屬於債務不履行,您可以透過寄發存證信函之方式請對方依約履行,若仍無效果,再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向對方請求給付價金。 再者,若對方先前之給付,屬於定金之性質,您或可主張民法第249條第2款之規定,而不返還已收受之定金(惟此部分有不同之見解)。另,如契約有約定違約金時(損害賠償預定性違約金或懲罰性違約金),亦可對其主張。 綜上,如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民法第249條:「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民法第250條:「(第1項)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第2項)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2020/11/12 06:34 -
4 回覆1615 觀看垃圾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可以跟對方確認是否係拋棄所有權,如果是的話,該物即成為無主物,您自然可以先占而取得所有權。待取得所有權後,您自然可以自由處分(包括將其丟棄)。 另,對方亂丟東西之行為或有廢棄物清理法或其他法律之適用。 PS. 民法第764條:「(第1項)物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拋棄而消滅。(第2項)前項拋棄,第三人有以該物權為標的物之其他物權或於該物權有其他法律上之利益者,非經該第三人同意,不得為之。(第3項)拋棄動產物權者,並應拋棄動產之占有。」 民法第802條:「以所有之意思,占有無主之動產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取得其所有權。」2020/11/11 18:09 -
1 回覆1065 觀看2020/11/11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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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覆1286 觀看少年隊要找失蹤人口可以進入民宅嗎?
您好,少年隊除有搜索票外,應無法擅自進入您朋友之家中,否則恐有侵入住居或違法搜索之問題。 惟建議您趕緊與家裡連繫,不要讓家人擔心,且您朋友協助您逃家,也不無可能有和誘等刑事問題(當然仍須視具體案件而定)。 綜上,趕緊與家人聯繫方為正辦。2020/11/11 17:54 -
3 回覆1188 觀看撫養
您好,提供法條供您參考: 民法第1115條:「(第1項)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直系血親尊親屬。三、家長。四、兄弟姊妹。五、家屬。六、子婦、女婿。七、夫妻之父母。(第2項)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第3項)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據上,由親等近之女兒(即姑姑)先扶養。2020/11/11 15:21 -
2 回覆2083 觀看這樣的情況算一罪亦或數罪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這可能要看您當初是一次寄出三個戶頭還是分次寄出而定,如果只是一次寄出三個戶頭,那可能就被認定為一行為;反之,如果您係分別寄給數人,則可能被認定為數行為,而成立數罪。 另,不知您指的收到簡易判決書係指甚麼,如果係指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類似起訴書),則您尚未被判刑,此時仍建議您尋求律師之協助,看能否跟被害人進行和解,以換取較輕之結果(且同時解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問題)。 再者,此種判決作成之速度較快,且通常不會再行開庭,是以如您仍想要到庭陳述意見,須寫狀向法院表示意見。 綜上,本人僅係就您所述提供簡單意見,至於實際情況如何,可以加LINE再行討論,謝謝。2020/11/11 07:23 -
3 回覆1555 觀看把房子租出去後 買家帶人回家過夜 賣家卻加收費用
您好,陳氏姊弟可以跟A房東討論一下,說對方當初已經告知係「租這整層樓給你們,要如何使用都可以」,則應不可再行對陳小姐之男友加收一晚50元之水電費為是。 且,既然水電等費用係由陳氏姊弟所支付(非包含於房租之中),則因陳小姐之男友住這所額外增加之水電等費用既已由陳氏姊弟所負擔,如須再支付A房東一天50元之費用(水電費),則將變成重複負擔水電等費用,將有所不妥。 惟以上所述者僅供參考,若租賃契約書對此部分有特別之約定,且陳氏姊弟亦無法舉證證明A房東曾說過「租這整層樓給你們,要如何使用都可以」這句話,則可能須依照租賃契約書之內容履行契約,謝謝。2020/11/11 07:04 -
2 回覆1703 觀看2020/11/11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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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683 觀看2020/11/11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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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1247 觀看害怕被對方拿未經我本人同意拍的不雅照威脅
您好,簡單回答如下: 1.這要看當初拍照或錄影時是否有經妳同意而定,否則恐有竊錄等問題(依您所述,對方未經同意且無法律上之正當理由,似已成立犯罪)。又,散布猥褻物品也會有相應之刑事責任。 2.被威脅可以報警或去地檢署提告,但不要放到網路上讓網友公審,怕會有誹謗等問題。 3.可能會有侵害配偶權等問題(侵權行為)。 另,對方既為律師,自然知悉相關之法律,且對方如已構成竊錄罪等,亦會顧忌您對他提告,是以可能亦不敢曝光或威脅您為是。當然,若真有您說的這些情況發生,可以再尋求其他律師之協助,謝謝。2020/11/10 20:48 -
3 回覆984 觀看2020/11/10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