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黃舜暄 律師

109臺檢證字第15720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台語、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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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債務糾紛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澎湖,金門

服務

https://shuenlida.com/ 事務所網頁

資格背景

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中正大學公法組學分修畢
吳弘鵬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
新北市議員服務處義務諮詢律師
區公所義務諮詢律師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考試及格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律師
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著作權代理師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56
  • 回覆次數 1,554
  • 總諮詢案件 1,513
其他專長領域
醫療事故 遺產.繼承.贈與 智慧財產 大陸事務 稅務 消費糾紛 不動產.土地 車禍事故 行政訴訟 婚姻.監護.家事 刑事犯罪 企業商務 勞動問題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網路新創

註冊於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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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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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7 觀看
    買家未取貨

    您好,對方不取貨,屬於債務不履行之情形,原則上不會構成詐欺罪,且您損失之運費應該不大,若要提告可能不符成本效益,請自行斟酌,謝謝。
    2020/09/21 08:21
  • 2 回覆
    773 觀看
    詐騙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詐欺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惟如還沒提起告訴的話,檢警可能不知道案件已發生,所以對方律師可能是指說在還沒有提告前先行和解,就不報警。 至於實際情況如何,如您方便,可以加我的line進行討論,謝謝。
    2020/09/21 00:15
  • 6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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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竊盜罪累犯認定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本此,您前案既係獲不起訴處分(地檢署階段),不符「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之規定,自無累犯加重其刑之適用,謝謝。 另,刑法第57條規定:「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一、犯罪之動機、目的。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三、犯罪之手段。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十、犯罪後之態度。」法院會考量上述之情形做為科刑之依據。 建議您儘量與當事人達成和解,這樣也算是犯後態度較佳之情形,可能可以判輕一點,至於實際之宣告刑為何,每個法官都是獨立做出判斷的,未可一概而論,您可自行上司法院之網站搜尋類似之案件,看法院如何審判。 PS.檢察官不會判刑,檢察官只會決定是否起訴,判刑係法官之工作;另聽您所述,案件未必已經起訴了,如您趕快與對造達成和解,或許有獲得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之可能。
    2020/09/2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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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販賣虛擬貨幣9/14-9/17 對方跟我買了7次 匯了9次款

    1.您好,最壞之情況就是被檢察官起訴,然後被法院判刑;最好之情況就是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偵字案)。本案可能以詐欺罪等偵辦。您就把相關之對話紀錄提供予檢警,證明您只是合法之賣家,並盡力配合檢警之要求,這樣仍有獲不起訴處分之可能。 2.如果對方有構成民法上之侵權行為,您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惟對方僅係去報警,似不具有不法侵害之行為,且其報警之行為,應難認構成誣告罪,是以要向他請求賠償似有難度。 當然,以上僅係個人見解,供您參考而已,謝謝。
    2020/09/20 17:46
  • 4 回覆
    1108 觀看
    娃娃機,夾客私自進行擺脫

    您好,觀您所述,似可能朝竊盜罪及濫用收費設備罪處理(惟仍須個案認定),您可提供相關監視器畫面及案件事實去警局或地檢署提告,謝謝。 PS.刑法第 320 條(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39-1條(濫用收費設備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2020/09/2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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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7 觀看
    警示帳戶

    您好,您可能構成詐欺取財罪之幫助犯且可能違反洗錢防治法之規定,現在帳戶裡的錢無法提領,因為目前還無法確定帳戶裡的錢是否真為您自己所有抑或屬於被害人的,建議趕快找律師協助處理,以免被檢察官提起公訴,謝謝。
    2020/09/2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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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86 觀看
    我被罵可悲

    您好,對方係在哪裡罵您(公然或非公然)?您是否有留下相關之證據(人證,物證)?都會影響到您後續是否要對他進行訴訟。 如果您真的難消氣,您可先去聲請鄉鎮市(區)公所之調解(免費)。
    2020/09/2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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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74 觀看
    社區大樓停車場移車

    您好,如對方具故意或過失,且真的造成您車子受損,則可能成立侵權行為,您可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2020/09/2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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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5 觀看
    有關網路直播詐欺

    您好,您這種比較像是感情詐欺,惟要構成刑法上之詐欺恐有難度,蓋檢察官可能認為,您會斗內她,是出於你情我願,她雖跟您說會跟您交往,但感情的事本來就難以勉強,所以最後她沒跟您交往,甚至同時跟好幾人交往,似乎也難以成立刑法上之詐欺罪。 當然,您要向地檢署提起告訴,亦無不可,尚不會構成誣告罪,只是對方應該不會被起訴而已,謝謝。
    2020/09/2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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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09 觀看
    車禍無人受傷,對方做假筆錄有無刑責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初步看起來,對方做虛偽筆錄之行為,似尚不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其理由如下。 刑法第 214 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按刑法第214條所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須一經他人之聲明或申報,公務員即有登載之義務,並依其所為之聲明或申報,公務員尚須為實質之審查,以判斷其真實與否,始得為一定之記載者,即非本罪所稱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1710號判例可供參考。 本此,該筆錄是否屬虛偽者,尚須由法院加以判斷,故似尚難成立本罪。 另,如果係於檢察官或法官前立於證人之地位且經具結而為虛偽之陳述者,則將有偽證罪之問題,自不待言。 您應該跟警方申請提供對方之住址資料等,持此資料去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請求對方損害賠償(回復原狀、或賠償金錢),若仍行不通,則再提起民事訴訟,以保障您自身權益。 以上淺見,供您參考,謝謝。
    2020/09/20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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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OGLE地圖評分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建議您能刪就刪該評論,免得產生後續麻煩,畢竟您與公司之契約已經有所約定;惟如果您真的不幸被提告,再看看後續有無可主張免責之事由(如證明非不實言論)存在,謝謝。
    2020/09/20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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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2 觀看
    我想問會不會被關

    您好,依您所述,於刑事部分可能會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須證明您不具幫助詐欺之故意,且無不法所有意圖存在)或洗錢防制法上之相關罪名。 又,無論您最後會不會被起訴或判刑,您於民事上很高的可能成立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其他的被害人可能向您請求損害賠償(畢竟您任意提供存摺、提款卡等資料予詐騙集團之行為應具有過失)。
    2020/09/20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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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觀看
    遊戲中私訊被罵能提告嗎?告什麼?

    您好,刑事部分,對方私訊侮辱您之行為,尚不構成公然侮辱罪(私訊非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之狀態),且對方只要沒有散布於眾之意圖,亦難該當誹謗罪之構成要件,是以此兩罪似難以成立。 民事部分,除非有符合民法第184、195等之規定,否則亦難認成立侵權行為。 以上淺見,供您參考,謝謝。
    2020/09/20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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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6 觀看
    被收集不雅照威脅恐嚇

    您好,對方可能涉及恐嚇取財等罪(如果真的散布猥褻照片,更可能觸犯散布猥褻物品罪及誹謗罪等犯罪),建議蒐集相關對話紀錄,提起告訴,謝謝。 若有疑問,可以自行加LINE討論,謝謝。
    2020/09/20 07:15
  • 6 回覆
    1092 觀看
    拒絕前夫探視

    您好,提供以下淺見供您參考。 原則上,您須按照先前之約定給您前夫探望小孩,因為這畢竟係他的權利。但如果您前夫有虐待等情事時,您可替您小孩聲請暫時保護令,抑或您於本案裁判前請求法院定暫時處分,等有這些裁定後再拒絕對方探視對您比較有利,否則您將是理虧之一方。 有問題可加line討論,謝謝。
    2020/09/1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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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觀看
    包裹誤領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您當面去請求返還,對方仍執意不還,您可以報案或提起告訴看看,這樣對方也會緊張,但要自己評估成本效益。
    2020/09/1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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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5 觀看
    詐騙

    您好,原則上地檢署或法院寄來之文書,都建議您遵守;惟如果時間不便,可以打電話給書記官或寫陳報狀給地檢署或法院以更改時間,不要置之不理,會對您有所不利,謝謝。
    2020/09/1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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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3 觀看
    被告竊盜罪

    您好,您奶奶之隨意拿他人雨傘之行為的確可能會構成竊盜罪,雖然您可能認為僅係一把雨傘而已,但竊盜罪之構成要件,並沒有規定被竊取之客體排除價值輕微者,本此,您奶奶若明知該傘非自己所有,卻仍本於所有人之地位自居,仍會成立竊盜罪;然,因您奶奶已經滿80歲,依刑法之規定得減輕其刑。 惟您也不需要過於擔心,請您奶奶趕快與對方達成和解,這樣一來,檢察官也許會做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這樣您奶奶就不會被判刑了,謝謝。
    2020/09/1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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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觀看
    包裹誤領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侵占罪須具侵占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但那個不識字之奶奶可能根本不知道這是您的,所以是否構成侵占,我覺得仍須討論,我個人認為偏向於民事問題,您可以向那個不識字之奶奶詢問是否可以歸還該物予您,並請管理員陪同說明一下,謝謝。 PS.刑法第第 335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2020/09/19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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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賣土地、已收斡旋相關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原則上依契約的約定為之,依您所述,代書(地政士)應由受託人(即房仲)指定,則本案之代書原則上係由房仲去找。 惟,如您方便,可以加我的LINE並傳整份契約給我看,我看看有甚麼可以幫您主張的,謝謝。
    2020/09/19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