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躍級

陳俊男 律師

107臺檢證字第14458號
  • 性別:
  • 年齡: 40歲
律師電子名片
聯絡律師

服務項目

即時諮詢

律師在線立即諮詢

NT. 1000/10 分鐘

電話諮詢

推薦

20分鐘內急速回覆

NT. 1500/10 分鐘

預約諮詢

預約時間詳談案情

NT. 3000/30 分鐘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債務糾紛
  • 專業領域3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

服務

陪同偵訊,陪同警詢。
代撰書狀。
訴訟紛爭解決。
契約審議。

資格背景

陳俊男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前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基隆、桃園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法律諮詢律師
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
知名公職補習班刑事法講師
東吳大學刑事法學碩士

發表著作

刑事訴訟法文章速覽,讀享數位文化。
犯罪學體系建構,讀享數位文化。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55
  • 回覆次數 847
  • 總諮詢案件 830
其他專長領域
企業商務 消費糾紛 車禍事故 網路新創 醫療事故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遺產.繼承.贈與 智慧財產 勞動問題 不動產.土地 毒品案件

註冊於 2019-06-11
個人主頁被 34,299 人瀏覽

全部案例分享 0

即時諮詢

律師在線立即諮詢

NT. 1000/10 分鐘

電話諮詢

推薦

20分鐘內急速回覆

NT. 1500/10 分鐘

預約諮詢

預約時間詳談案情

NT. 3000/30 分鐘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10 回覆
    1481 觀看
    爸爸的本票欠債和偽造

    您好: 民事的部分,對方如聲請本票裁定,您可以提抗告或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刑事的部分,建議可以先對對方提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
    2021/09/20 15:37
  • 2 回覆
    536 觀看
    遺囑執行人的法律效力

    您好: 依照民法第 1209 條規定 Ⅰ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或委託他人指定之。 Ⅱ受前項委託者,應即指定遺囑執行人,並通知繼承人。 因此,依照您的描述「和母親請了遺囑執行律師」 如果您母親是事前以有效的遺囑指定,或委任大哥指定遺囑執行人,那在法律上是確實不需要經過其他繼承人同意的。 以上,供參考
    2021/09/19 22:50
  • 5 回覆
    860 觀看
    朋友逕自幫我開本票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 1、就本票的部分,可以拒絕給付,利息和本金,對方如果拿去聲請本票裁定,丙可以提起抗告或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2、對甲的部分,可提告偽造文書相關犯罪以及竊盜(寶石)。 以上,供參考。
    2021/09/17 21:30
  • 6 回覆
    842 觀看
    詐欺偵查庭 和解

    您好: 如果是送調解委員會,可以聯絡委員會表示希望改期。
    2021/09/17 18:16
  • 5 回覆
    666 觀看
    中古車里程不實算詐欺嗎? 可以要求退差價?

    您好: 實務上如果賣方於出售時有明確保證公里數,但卻經發現造假,是有可能成立詐欺的。而民事的部分,可以主張解除契約。但具體還是需要檢視完整的契約內容(有無免責條款、有無買受人知悉條款等),並瞭解簽約當時過程才能整體評估。 以上,供參考。
    2021/09/17 15:51
  • 8 回覆
    1669 觀看
    略誘罪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略誘罪尚不會成立,因為應無要剝奪對方親權行使的意思,但須留意的是,後續可能會有酌定親權行使的訴訟,若有惡意使他方(包括你和對方)無法探視小孩,將會違反民法善意父母原則,與民法第1055-1條:「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可能會使自己往後對未成年子女行使親權時,受到較為不利的判斷。 以上,供參考。
    2021/09/15 18:39
  • 7 回覆
    4885 觀看
    車禍肇責無法鑑定,不知道該不該申請再鑑定

    您好: 建議還是申請鑑定,初判表是由警察人員製作,並非特殊專業人員,因此初判表往往只是參考。專業的車禍鑑定在實務上比較會作為法官認定責任歸屬或比例的依據。 至於申請的方式, 如果已經起訴,則可具狀向法院表明欲聲請鑑定。 若尚未起訴,則可自行申請,可上網下載「 鑑定申請表」或是有些地方政府有架設申請系統,都可填寫後附上表列文件向對口單位繳費後提出即可。 以上,供參考。
    2021/09/10 02:42
  • 9 回覆
    1142 觀看
    漏水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你已經做了適當的處理,且也有請專業人員看過,應可先不用太緊張, 把這些資料與單據都先保存好,甚至是您與對方的溝通、聯繫紀錄。 若將來對方仍要主張漏水點在您的所有物範圍內而提告,也不是他說了就算, 一般來說會請原告先付費找土木技師工會進行漏水鑑定,確定漏水點在哪裡, 以及相關的責任歸屬和建議後續如何修繕等,這些都不是對方隨意喊就作數的。 所以先不用太擔心。
    2021/09/08 00:44
  • 5 回覆
    644 觀看
    民法143vs民法197(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可上訴,參考高等法院有見解認為: 民法第143條雖然規定:「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惟該條規範之立法意旨,此係指若於婚姻關係消滅時,該時效之剩餘期間不及1年者,則於婚姻關係消滅後,延長至滿1年時,其時效始完成,以保障請求權人之權利者。 因此,如果在婚姻關係消滅前,其請求權時效業已罹於時效者(像您的情況),即無從適用上開民法第143條所稱時效不完成之規定。 據此,應有可藉以上訴的理由(但具體仍須視個案完整內容後評估)。 以上,供參考。
    2021/09/07 02:17
  • 8 回覆
    1645 觀看
    刑事付代民事訴訟

    您好: 1、告訴人可以不出庭,您收到的回傳表也是因此才會附給您,或是也可委由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跟進後續程序。 2、刑事部分不管求償,求償屬於民事的內容,但您可以表達對方至今未賠償,犯後態度惡劣等等,希望加重量刑。 3、刑事已經被起訴的話,現階段就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節省裁判費。具體訴狀建議與律師約詢,瞭解案件發生經過與具體受損金額後替您撰寫完整書狀,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供參考。
    2021/09/06 15:55
  • 6 回覆
    1131 觀看
    侵權行為與債務不履行

    您好: 侵權告的是行為人,例如執行手術者,也可進一步主張醫院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債務不履行提告對象則是醫療契約的對方,一般來說是醫院。 比較常見的是都列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侵權與債務不履行都主張。
    2021/09/03 16:08
  • 6 回覆
    1112 觀看
    調解不成提訴訟

    如果您還沒起訴,可以直接在民事起訴狀上寫清楚請求的內容與依據。 一般來說,起訴後法院開庭時也會再與您確認請求的內容與依據, 不會直接用調解的內容來判。
    2021/09/03 15:57
  • 6 回覆
    1112 觀看
    調解不成提訴訟

    您好: 關於精神損賠的金額需要由審理的法官具體看您的傷勢以及所造成的後續影響綜合判斷後來決定一個合理的金額,至於高低倒是沒有一定的標準(也不是寫高或寫低,法官就會依照你的請求判准)。 建議將相關資料準備,與律師約詢,評估是否有其他賠償可以主張,以及如何主張。 以上,供參考。
    2021/09/03 15:30
  • 7 回覆
    984 觀看
    離婚

    您好: 建議先與律師諮詢,評估您與對方的婚姻關係中,是否存在法定離婚事由,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依照您的描述,或許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規定主張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 不過分居半年這點並不是法定要件,僅是作為參考。而使法院認定是否准予離婚的重點仍是背後造成分居的原因與理由,來判斷婚姻是否已經存在不可回復的破綻,無法繼續。 至於子女親權的部分,法院決定親權由何人行使,經濟能力、犯罪前科、曾經無正當理由拒絕會面等都可以作為法院考量因素,法官會輔以小孩子自身意願、雙方與親子互動狀態、小孩子現階段學習與成長環境等,綜合判斷由何人行使親權,屬「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因此,建議盡快備妥並保全相關證據,與律師約詢,以為您評估最佳的訴訟主張。 以上,供參考。
    2021/05/06 06:59
  • 7 回覆
    984 觀看
    離婚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先與律師諮詢,評估您與對方的婚姻關係中,是否存在法定離婚事由,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依照您的描述,或許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規定主張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 不過分居半年這點並不是法定要件,僅是作為參考。而使法院認定是否准予離婚的重點仍是背後造成分居的原因與理由,來判斷婚姻是否已經存在不可回復的破綻,無法繼續。 至於子女親權的部分,法院決定親權由何人行使,經濟能力、犯罪前科、曾經無正當理由拒絕會面等都可以作為法院考量因素,法官會輔以小孩子自身意願、雙方與親子互動狀態、小孩子現階段學習與成長環境等,綜合判斷由何人行使親權,屬「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因此,建議盡快備妥並保全相關證據,與律師約詢,以為您評估最佳的訴訟主張。 以上,供參考。
    2021/05/06 06:58
  • 6 回覆
    1849 觀看
    提告傷害罪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此類案件通常檢察官也會勸諭和解,和解條件多半會評估因為受傷所支出的相關費用+適度的精神賠償。 如果希望盡可能減少與對方見面而再生衝突,也可委由律師代相談調解之事。
    2021/04/09 14:17
  • 4 回覆
    1312 觀看
    詐欺案件

    您好: 在實務上認定是否成立詐欺,最常成為判斷關鍵的要件就是「有無施用詐術」,也就是有無傳遞「不實資訊」。 依您所描述的內容,應有可抗辯的空間,但具體仍須完整瞭解背景事實與相關證據,建議可攜帶所有相關資料,與律師約詢,以為您分析判斷。 以上,供參考。
    2021/04/09 13:16
  • 5 回覆
    1605 觀看
    整修工程終止合約

    您好: 若契約並無違約金的規定,則對方以違約金為項目主張,即無法律上的理由。 但具體仍須視原契約的各細項約款以及對方所擬終止合約書中,主張違約金之依據為何? 建議攜帶相關契約文件,與律師約詢,審閱相關內容之後,方能具體評估。 另提醒,為了預防後續訴訟之可能,建議先盡可能保全相關證據。 以上,供參考。
    2021/04/08 06:08
  • 2 回覆
    1624 觀看
    私人照片遭散佈外流

    您好: 對方張貼裸照的行為,違反個資法(不論是否是您傳給他的,若可辨識為您,即可能該當)以及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 此外,民事的部分如同上文先進律師所說, 可向法院提起侵權行為訴訟要求損害賠償並要求下架。 建議與律師相談、評估委由律師進行訴訟之可能,也避免在後續的程序進行過程中不斷接觸對方,反造成二次傷害。 以上,供參考。
    2021/04/06 23:44
  • 6 回覆
    1186 觀看
    未經本人同意擅自領卡提款

    您好: 盜領與取走財物的行為可能成立刑法竊盜、侵占。 另外如果若是由提款機提領,還可能成立不正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財物罪。 並非如警方所稱無罪可罰,如果報警遭言詞勸退,而不欲受理,建議可直接向檢察官提告。 至於相關銀行畫面,如果案件還沒移交檢察官(還在警方),建議向地檢署盡快依法申請保全,以便免喪失,法源依據可以參考刑事訴訟法第 219-1 條:告訴人於證據有湮滅之虞,偵查中得聲請檢察官為必要之保全處分。 以上,供參考。
    2021/04/01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