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陳俊男 律師

107臺檢證字第14458號
  • 性別:
  • 年齡: 41歲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債務糾紛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

服務

陪同偵訊,陪同警詢。
代撰書狀。
訴訟紛爭解決。
契約審議。

資格背景

陳俊男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前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基隆、桃園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法律諮詢律師
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
知名公職補習班刑事法講師
東吳大學刑事法學碩士

發表著作

刑事訴訟法文章速覽,讀享數位文化。
犯罪學體系建構,讀享數位文化。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55
  • 回覆次數 856
  • 總諮詢案件 839
其他專長領域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勞動問題 刑事犯罪 不動產.土地 毒品案件 企業商務 遺產.繼承.贈與 醫療事故 消費糾紛 婚姻.監護.家事 網路新創 車禍事故 智慧財產

註冊於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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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7 回覆
    1500 觀看
    被朋友利用以至涉嫌詐欺及洗錢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可能被認定涉犯詐欺、洗錢等犯罪,刑度非輕,建議盡快與律師約談,整理釐清事件的經過以及蒐集相關證據,以助於在偵查中為有利的答辯。 另外,與該名友人的對話紀錄是相當重要的證據,請盡可能試著保存或試著想想有無還找得到的部分。
    2020/10/09 04:16
  • 6 回覆
    4244 觀看
    公司因帳務不清,想發起股東查帳

    您好: 依法股東得查閱公司相關財產文件、帳簿、表冊等,建議可委任律師以正式函文要求提出相關財務資料以供查核。 若有不實登載,可能涉及刑法背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等罪,以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相關犯罪。
    2020/10/05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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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3 觀看
    酒醉被性侵後卻跟對方交往,如要提告,勝訴機率高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很遺憾您遇到這樣的事情,雖然您與對方後續有交往的過程,可能或多或少會影響檢察官或法官對背景事實的認定,但即便是夫妻,在一方不願發生性行為時強迫為之或利用他人不能抗拒時為之,仍是構成妨害性自主的相關犯罪。 而依您所提到的情形,對方可能違犯刑法第225條趁機性交罪。 這類犯罪因為往往發生時具有一定程度的隱密性,因此「證據」若能越充足就越有利,即便沒有直接證據,但越多間接證據(例如對話紀錄、對方道歉、事發後驗傷或就醫、第一時間與朋友的傾訴訊息等),對提告就越有利。 建議盡快保全所有證據後,與律師約詢,以便為您規劃後續訴訟方針。 以上,供參考。
    2020/09/29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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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61 觀看
    伯父身障未婚有兄弟姊妹,照顧者為其姪子,遺產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透過遺囑方式設定於將來過世後,將系爭房產遺贈姪子。 但遺囑有其法定要件的要求,若不符合,將導致遺囑被認定無效,而徒生爭執。 建議與律師或公證人約詢後擬定後續所應擇用的方式,較為妥適。 以上,供參考。
    2020/09/2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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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客人辱罵、丟垃圾到身上、嗆聲說要再來鬧事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行為在刑法上可能成立恐嚇危安罪、公然侮辱罪、毀損罪(要視具體受損情況) 此外,亦可成立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所規定:藉端滋擾行為,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2,000元以下罰鍰。 建議盡可能保全完整證據(錄影、照片等)以利訴究。 以上,供參考。
    2020/09/23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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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66 觀看
    網路妨害名譽

    您好: 是否構成誹謗以及有無可資主張的抗辯,需要檢視完整前後文章用語與文字脈絡。 建議備份相關文件檔案截圖(例如原始發文以及被轉貼之發文) 與律師約詢,以為您評估後續辯論方向。
    2020/09/18 14:18
  • 10 回覆
    2492 觀看
    保母失職致小孩身故

    您好: 很遺憾發生這樣的事情,關於保母失職導致死亡,刑事的部分可能涉及過失致死或遺棄致死(需視具體個案的「失職」情況而定),民事部分,則可主張侵權損害賠償。 但無論是刑事或是民事的部分,都建議現階段要盡可能保全好所有有關的證據。 以上,供參考。
    2020/09/1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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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親過世遺產繼承區分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對方應是主張民法第244條的撤銷訴權,但依照實務見解認為:「債權人得依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行使撤銷訴權者,以債務人所為非以其人格上之法益為基礎之財產上之行為為限,繼承權係人格上之法益為基礎,且拋棄之效果,不特不承受被繼承人之財產上權利,亦不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義務,故繼承權之拋棄,縱有害及債權,仍不許債權人撤銷之。」 簡單的說,最高法院認為拋棄繼承是「人格上」的權利,不是單純處分財產的行為,更非「無償行為」因此,債權人(銀行)不得主張撤銷。 以上,供參考。
    2020/09/1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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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有前科及目前有官司在身可訴請離婚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參考民法1052條之規定:夫妻之一方,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2、若有其他可歸責對方之事由,導致難以維繫婚姻,亦可訴請離婚。 3、關於子女親權,法院會斟酌雙方經濟、背景家庭支持、與子女互動、教養方式等,從子女最佳利益的角度綜合判斷,對方的前案記錄或許會列為參考,但並非唯一因素。 以上,供參考。
    2020/09/14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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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4 觀看
    子女在家中成天使壞、花大錢,可以逐出家門嗎

    您好: 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命其「由家分離」並「遷讓房屋」。 請求權依據為民法第1128條與民法第767條,其中最主要者: 1、民法第1128條規定:家長對於已成年之家屬,得令其由家分離,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 2、在法院實務上曾有過案例,認為如果成年家屬有工作能力、正值壯年,並無任何不適就業之情狀,或是不斷騷擾、推放髒亂雜物等情況,可認為屬正當理由,而判准命令離開家裡。 以上,供參考。
    2020/09/03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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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房屋及車子侵佔

    您好: 刑法上的竊佔罪實務認為,必須是行為人違反持有人之意思,在持有人不知情之情形下,破壞他人對於不動產之持有,而移轉於自己或第三人持有之行為。 而且如果行為人本基於合法之使用收益關係而佔用不動產(如原本獲准入住),僅因嗣後因契約終止其他原因,致原有權占有人之使用收益該不動產之權源消滅,而成為無權占有之人,若僅消極地拒絕返還該不動產,尚難論以竊佔罪。 因此,依您所述案情,建議先依循民事訴訟並透過強制執行請求搬遷。 而對方若有恐嚇、傷害或強制犯行,則可另外評估提出刑事告訴之可能性。 以上,供參考。
    2020/09/0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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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賠償

    您好: 刑事部分僅會處理針對其過失傷害行為,國家是否給於懲罰。 至於賠償,應另行以民事訴訟方式求償。 雖然也可等到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但經驗上確實可能會拖得更久。 建議可攜帶完整資料,與律師約詢,以利評估後續求償進行之方式。 以上,供參考。
    2020/09/0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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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8 觀看
    車子還沒過戶被轉賣到車行

    您好: 依所述,可主張買賣契約無效。再向A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終止借名登記法律關係,而目前實務上,關於借名登記法律關係是類推「委任」,所以可以類推民法546條之規定主張由A代為償還相關貸款。 詳細有無別的訴訟方針,尚須視完整背景事實方能評估。 以上,供參考。
    2020/09/02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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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動兒打人可以請對方家長怎麼負責或是可以提告嗎?(很急)

    您好: 學校內部可以要求正式啟動罷凌與輔導程序,並且提報教育局。 而法律上則可依照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並且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 至於刑事則要視完整事件具體狀況,方能評估訴追與方式。 以上供參考。
    2020/08/28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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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構成遺失?

    您好: 1、事實上並非遺失,卻去警局報案聲稱遺失,會成立刑法第 171 條的未指定犯人誣告罪:「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請勿輕率觸法。 2、您的情況,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出面處理。若對方置之不理,則可準備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主張該車是借名登記法律關係,而借名登記依現行實務見解,可類推適用委任關係,因此同時可請求償還因借名給對方,而所負擔的支出(也就是您說的相關稅金等)。 以上,供參考。
    2020/08/26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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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筆錄時沒有把實情說出來

    您好: 被告為不實陳述,在現行法下並不會成立偽證罪。 建議盡快與律師約詢,就所為犯罪的相關案情討論,評估是否請求輕判之機會。
    2020/08/24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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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子名字借給自家人卻欠了一堆債務

    您好: 可以作為證明借名登記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但具體仍須視完整內容評估。
    2020/08/23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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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7 觀看
    車子名字借給自家人卻欠了一堆債務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您的案例可以起訴主張終止「借名登記法律關係」,而目前實務上,關於借名登記法律關係是類推「委任」,所以可以類推民法546條之規定主張償還相關費用。 以上,供參考。
    2020/08/23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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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請款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向設計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依約給付承攬報酬。 至於有無簽約,並不影響契約的成立及其有效內容,只需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即可(但就非常看證據了,例如你所提到的雙方對話紀錄)。 2、不建議自行前往拆除,可能反而會有相關刑法上責任。 3、建議與律師約詢,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待完整瞭解所有背景事實後,才能為貴公司評估最有利的訴訟方式,以維護權益。 以上,供參考。
    2020/08/20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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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鄰居採光罩排水施工不良,積水造成我方牆壁壁癌現象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漏水事件在法律上常見的請求權基礎為: 1、民法第767條中、後段規定:「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依此條規定請求對方排除漏水侵害以及請求防止該漏水侵害再度發生(修復至不漏水)。 2、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針對對方故意或過失未妥善施作採光罩防水措施,致使房屋積水產生壁癌或需要修繕所生的損害,請求賠償。 但除了請求權基礎外,這類事件更重要的是在「因果關係」的認定,也就是積水與導致壁癌間的因果關係,如果難以證明,往往需要同時申請土木技師工會鑑定。 以上,供參考。
    2020/08/20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