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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男 律師

107臺檢證字第144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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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齡: 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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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債務糾紛
  • 專業領域3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

服務

陪同偵訊,陪同警詢。
代撰書狀。
訴訟紛爭解決。
契約審議。

資格背景

陳俊男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前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基隆、桃園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法律諮詢律師
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
知名公職補習班刑事法講師
東吳大學刑事法學碩士

發表著作

刑事訴訟法文章速覽,讀享數位文化。
犯罪學體系建構,讀享數位文化。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55
  • 回覆次數 847
  • 總諮詢案件 830
其他專長領域
勞動問題 醫療事故 智慧財產 遺產.繼承.贈與 毒品案件 不動產.土地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消費糾紛 網路新創 車禍事故 企業商務

註冊於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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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7 觀看
    子女在家中成天使壞、花大錢,可以逐出家門嗎

    您好: 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命其「由家分離」並「遷讓房屋」。 請求權依據為民法第1128條與民法第767條,其中最主要者: 1、民法第1128條規定:家長對於已成年之家屬,得令其由家分離,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 2、在法院實務上曾有過案例,認為如果成年家屬有工作能力、正值壯年,並無任何不適就業之情狀,或是不斷騷擾、推放髒亂雜物等情況,可認為屬正當理由,而判准命令離開家裡。 以上,供參考。
    2020/09/03 04:42
  • 8 回覆
    1863 觀看
    有關房屋及車子侵佔

    您好: 刑法上的竊佔罪實務認為,必須是行為人違反持有人之意思,在持有人不知情之情形下,破壞他人對於不動產之持有,而移轉於自己或第三人持有之行為。 而且如果行為人本基於合法之使用收益關係而佔用不動產(如原本獲准入住),僅因嗣後因契約終止其他原因,致原有權占有人之使用收益該不動產之權源消滅,而成為無權占有之人,若僅消極地拒絕返還該不動產,尚難論以竊佔罪。 因此,依您所述案情,建議先依循民事訴訟並透過強制執行請求搬遷。 而對方若有恐嚇、傷害或強制犯行,則可另外評估提出刑事告訴之可能性。 以上,供參考。
    2020/09/02 18:09
  • 4 回覆
    918 觀看
    車禍賠償

    您好: 刑事部分僅會處理針對其過失傷害行為,國家是否給於懲罰。 至於賠償,應另行以民事訴訟方式求償。 雖然也可等到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但經驗上確實可能會拖得更久。 建議可攜帶完整資料,與律師約詢,以利評估後續求償進行之方式。 以上,供參考。
    2020/09/02 15:54
  • 2 回覆
    800 觀看
    車子還沒過戶被轉賣到車行

    您好: 依所述,可主張買賣契約無效。再向A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終止借名登記法律關係,而目前實務上,關於借名登記法律關係是類推「委任」,所以可以類推民法546條之規定主張由A代為償還相關貸款。 詳細有無別的訴訟方針,尚須視完整背景事實方能評估。 以上,供參考。
    2020/09/02 02:09
  • 3 回覆
    3372 觀看
    過動兒打人可以請對方家長怎麼負責或是可以提告嗎?(很急)

    您好: 學校內部可以要求正式啟動罷凌與輔導程序,並且提報教育局。 而法律上則可依照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並且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 至於刑事則要視完整事件具體狀況,方能評估訴追與方式。 以上供參考。
    2020/08/28 21:46
  • 1 回覆
    641 觀看
    是否構成遺失?

    您好: 1、事實上並非遺失,卻去警局報案聲稱遺失,會成立刑法第 171 條的未指定犯人誣告罪:「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請勿輕率觸法。 2、您的情況,建議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出面處理。若對方置之不理,則可準備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主張該車是借名登記法律關係,而借名登記依現行實務見解,可類推適用委任關係,因此同時可請求償還因借名給對方,而所負擔的支出(也就是您說的相關稅金等)。 以上,供參考。
    2020/08/26 02:49
  • 5 回覆
    1193 觀看
    做筆錄時沒有把實情說出來

    您好: 被告為不實陳述,在現行法下並不會成立偽證罪。 建議盡快與律師約詢,就所為犯罪的相關案情討論,評估是否請求輕判之機會。
    2020/08/24 22:09
  • 7 回覆
    1402 觀看
    車子名字借給自家人卻欠了一堆債務

    您好: 可以作為證明借名登記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但具體仍須視完整內容評估。
    2020/08/23 21:58
  • 7 回覆
    1402 觀看
    車子名字借給自家人卻欠了一堆債務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您的案例可以起訴主張終止「借名登記法律關係」,而目前實務上,關於借名登記法律關係是類推「委任」,所以可以類推民法546條之規定主張償還相關費用。 以上,供參考。
    2020/08/23 19:23
  • 3 回覆
    1357 觀看
    工程請款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向設計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依約給付承攬報酬。 至於有無簽約,並不影響契約的成立及其有效內容,只需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即可(但就非常看證據了,例如你所提到的雙方對話紀錄)。 2、不建議自行前往拆除,可能反而會有相關刑法上責任。 3、建議與律師約詢,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待完整瞭解所有背景事實後,才能為貴公司評估最有利的訴訟方式,以維護權益。 以上,供參考。
    2020/08/20 18:21
  • 3 回覆
    1502 觀看
    鄰居採光罩排水施工不良,積水造成我方牆壁壁癌現象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漏水事件在法律上常見的請求權基礎為: 1、民法第767條中、後段規定:「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依此條規定請求對方排除漏水侵害以及請求防止該漏水侵害再度發生(修復至不漏水)。 2、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針對對方故意或過失未妥善施作採光罩防水措施,致使房屋積水產生壁癌或需要修繕所生的損害,請求賠償。 但除了請求權基礎外,這類事件更重要的是在「因果關係」的認定,也就是積水與導致壁癌間的因果關係,如果難以證明,往往需要同時申請土木技師工會鑑定。 以上,供參考。
    2020/08/20 17:10
  • 4 回覆
    1255 觀看
    賭博罪被起訴共犯

    您好, 是否符合刑法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必須要看相關的事實與證據是否與構成要件符合,才能判斷有無訴訟尚可抗辯的事由。或是即便有罪,有無其他爭取輕判的空間。 至於刑法268的修正,主要是針對罰金的計算標準,對於是否成立犯罪的認定不影響。 建議將相關事證與起訴資料攜帶,與律師約詢,待完整瞭解事件經過後,才能為您評估訴訟上之應對。 以上供參考。
    2020/08/20 17:02
  • 7 回覆
    1964 觀看
    第三方簽本票擔保,後來不承認債務,要如何處理?

    您好: 由於「是否得透過本票強制執行」或「藉以輔證存在民事債權債務關係」,都需要瞭解更完整的背景事實並檢視相關證據,甚至評估本件是否有刑事成立的可能。 因此,建議攜帶完整證據資料,盡快與律師約詢,方能為您評估適切的訴訟方針,以維護權益。
    2020/08/19 17:11
  • 5 回覆
    1037 觀看
    是否能提告性侵?

    您好: 1、依照您的描述「使用手指插入下體」已經是刑法上的性交行為,加上對方是違反您的意願為之,所以確實合於強制性交罪之要件,至於訴訟上是否能使對方受到應有的懲罰,就要看有無相關的證據,尤其此類案件多半具有一定程度的隱密性,往往欠缺直接證據,因此當天事件發生經過的細節以及有無相關的間接證據,事件之後對方的對話紀錄等,都會是重要的依據,建議與律師約詢,說明完整經過,才能為您評估後續訴訟策略。 2、至於誣告的部分,只要確有違反您意願而性侵一事,不是惡意捏造。那麼即便對方提告,也不會成立誣告,您不需擔心,這僅是在這類案件中,對方常使用以恫嚇之詞。 以上,供參考。
    2020/08/18 23:53
  • 4 回覆
    692 觀看
    偽造文書

    您好: 依您所述,可能涉及相關刑事法責任如下: 1、不實製作薪資條並簽名者: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刑度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2、盜蓋公司印章者:刑法第217條盜用印章、印文罪。刑度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 3、持以申請者: (1)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刑度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刑度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供參考
    2020/08/18 17:17
  • 3 回覆
    3630 觀看
    已簽立的和解書能說無效就都不履約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私下和解的契約不能說是無效,但並不像是法院判決、調解筆錄或是經公證的和解內容具有執行力,因此不能作為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也就是,當對方不依約賠償,你不能直接拿那份和解契約聲請強制執行)。 但那份和解契約仍是雙方經合意所做成的契約,有契約效力,所以你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對方履行和解契約義務,只是時間會拖比較久,必須等到判決確定後,再以確定判決來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供參考。
    2020/08/16 03:48
  • 4 回覆
    1217 觀看
    車禍過失致死

    您好: 1、類似這樣的案件,對方家屬可能因為情緒或其他原因,容易將死亡的結果歸咎在該次車禍事件上。因此,一般後會有刑事過失致死案件,以及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通常為了請求較高金額,但又為節省裁判費會在刑事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提起)。 2、而無論刑事或民事部分,這案件共同的重點就在於「死亡」與該次「車禍」間的因果關係。這部分需要看證據與論述是否能說服法官,建議委由律師透過相關要件與證據的論證為您辯護。 3、和解的部分需注意對方所提金額是合理(有無相關依據與憑證),以及對方的和解條件履行對您是否有實益,例如對方若提告過失致死,該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一般誤稱:「公訴罪」),則縱使和解條件有撤告,或許對刑度或相關處分有影響,但仍不影響刑事案件的繼續進行,此部分應特別留意。 以上,供參考。
    2020/08/14 22:45
  • 6 回覆
    2088 觀看
    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案由:詐欺案)

    您好: 1、建議到警局偵訊前就要盡快先與律師諮詢,透過律師瞭解案件背景後再與您說明相關程序注意事項及訴訟風險,以維護您的權益(本所相關聯絡資訊可見下方名片欄位)。 2、刑事案件在初始的調查、偵查階段的筆錄,往往會對後續案件發展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建議律師陪同警詢。 以上供參考。
    2020/08/1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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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8 觀看
    起訴書內容異議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現行實務見解認為依照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徹底剝奪犯罪所得,以根絕犯罪誘因之意旨,不論成本、利潤均應沒收,明白揭示採取「總額原則」。 因此,您主張販賣商品所得應扣除成本的說法,並不會被法院接受。
    2020/08/13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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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8 觀看
    想問問事情

    若對方未滿7歲,則你的行為涉及刑法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因為你未滿18歲,所以本案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會依照你行為時的年紀、犯案方式、你個人的身心狀況、家庭背景、犯後的措舉等有不同的處遇。 但加重強制猥褻是重罪,建議在做筆錄前盡快與律師諮詢,說明完整事件背景,方能完整為您提供法律上建議。
    2020/08/12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