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用付資遣費?
勞資糾紛 其他 1268 次瀏覽工作合約中是寫每月5號發薪,但公司在3/5週四下午用公司群組單方面通知薪資會晚發。隔了一天3/6週五還是沒收到薪水。 3/8周日晚上我向公司提出要終止合約,並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及第6款向公司要求資遣費。 3/9週一下午薪資入帳了。 3/11週三公司人資回覆我說,公司有提前通知發薪延遲,給薪延遲也僅2日,情節並非重大,未構成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及第6款規定,所以無法開立非自願離職書及給付資遣費。 請問各位律師,以上所述合理嗎?? 1.公司單方面通知就可以晚發薪水? 2.因為公司晚發薪水也不過2天,所以不算違反勞動契約? 3.所以我拿不到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