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務相關案例分享
▲蘇狀師談娛樂法(著作權法篇)

有人主張:有許多小吃店在店裏擺放或設置電視,供消費者用餐時觀看,因為會增加客源,致收入增加,建議該行為涉及著作財產權而要求收費。會不會因此刺激客源,增加收入,我存疑;如果是在小吃店擺放或架設電視,供客人消費時觀看,打開電視機或者收音機的行為,屬單純開機,不會侵害著作財產權;如果真的是因為小吃店擺放或...

▲蘇狀師談借屋不還(續)

接續之前所談兄同意其妹住於其屋,但未約定期限,則性質上屬於不定期之使用借貸,兄可依民法第470條規定,以存證信函終止雙方之使用借貸,並命其妹限期搬離其屋。 若妹不同意搬離,兄該如何因應?此時兄可以已終止雙方使用借貸為由,向法院起訴無權占有,同時請求搬離該屋;若有損害,可請求賠償。 兄可否...

▲髮梳公司濫用藝人知名度

Paul Newman’s Daughters Secure Injunction to Limit Use of Actor’s Likeness to Food Products Two daughters of the late Hollywood actor and philant...

▲蘇狀師談人工智能與專利

Thaler v Comptroller [2023] UKSC 49: the UKSC rules that AI cannot be an 'inventor' 英國最高法院判決人工智能不得為發明人。 To the surprise of no one, the UK ...

▲蘇狀師談娛樂法(著作權法及肖像權)

常在網路或是法律諮詢,看到或聽到也好,在網路隨意下載照片,套用在自己臉書或部落格,作為行銷自己或自己的產品或服務之用,結果被告知侵害著作權及肖像權,要求給付賠償金之情事。 而被告知者往往自認倒楣或者不想將事端擴大,往往與主張者和解,以給付賠償金作結。 其實,這裏有很大之爭議空間。 就著作權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