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當事人一進事務所,就急急忙忙的對我說,律師我這個是借名登記,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沒救了怎麼辦? 但往往看完證物資料後,魔鬼藏在細節裡,很多有利的證物當事人都搞不清楚。 我們先來看看最高法院對借名登記之見解: 『借名登記』契約云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326 號民事判決) 對方主張遺產中的股票是借名登記給我方被繼承人提出本訴訟,在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後,也提出許多資料證明本件並沒有存在借名登記關係,且在訴訟中攻擊對方舉證不足,最後成功獲得法官心證,獲得全數勝訴判決!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一、當事人朋友向其借貸200餘萬元,但未簽約借據。 二、經陳律師指導後,先透過通話錄音取得相關證據,再提起訴訟向法院請求朋友給付金錢,成功勝訴。
▲蘇狀師談民法(就之前所提問題回答,主要係答謝之前瀏覽過本題按讚的社團成員) 甲與乙為男女朋友關係,雙方合意由甲每月贈與5萬元予乙作為同居之代價,甲於第一個月贈與乙五萬元後,乙旋不履行同居協議,試問甲可否要求乙返還該五萬元? 解析 首先要先了解甲乙雙方之間的法律關係,究竟是贈與抑或是其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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