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朋友向其借貸200餘萬元,但未簽約借據。 二、經陳律師指導後,先透過通話錄音取得相關證據,再提起訴訟向法院請求朋友給付金錢,成功勝訴。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緣委任人小臻遭阿郭等人詐欺,阿郭等人以銅銀合金混充K金,小臻將該批金飾外銷後,經國外買家驗出為假金,小臻始知遭阿郭詐騙貨款達一百四十多萬元。小臻向阿郭等人為解除契約之表示,請求返還價金,阿郭置之不理。小臻並發現阿郭等人以銅銀合金混充K金,於各實體店面、網路平台高價販賣,使顧客陷於錯誤而購買,小臻並非...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326 號民事判決) 對方主張遺產中的股票是借名登記給我方被繼承人提出本訴訟,在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後,也提出許多資料證明本件並沒有存在借名登記關係,且在訴訟中攻擊對方舉證不足,最後成功獲得法官心證,獲得全數勝訴判決!
一、案由 上訴人(即原告)主張依其與被繼承人簽立之契約(下稱系爭契約),被繼承人死亡後應將其遺產歸其所有,上訴請求返還遺產及主張代位其他繼承人行使特留分扣減權。 二、本律師代理被上訴人主張如下: (一)系爭契約為遺產分割協議,則上訴人於被繼承人健在時,即簽立系爭協議予以分配被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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