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326 號民事判決) 對方主張遺產中的股票是借名登記給我方被繼承人提出本訴訟,在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後,也提出許多資料證明本件並沒有存在借名登記關係,且在訴訟中攻擊對方舉證不足,最後成功獲得法官心證,獲得全數勝訴判決!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合夥、#清算、#盈餘、#條件、#出資、#股金。 二、📜案例事實📜 原告向被告起訴請求合夥盈餘分配。 三、💪本律師代理被告答辯如下💪 (一)原告並未依約履行其合夥出資之義務,故原告並未取得合夥事業之股份,無權...
一、案由 原告與被告借款400萬元並簽立擔保支票,原告主張該400萬元借款已清償完畢,故起訴請求確認支票擔保之借款債權不存在。 二、本律師為被告主張如下 (一)原告給付予被告之款項每月均固定,且該金額於原告清償本金後,利息金額亦隨之更動並維持一段時間之固定金額,足見該每月給付之...
一、當事人朋友向其借貸200餘萬元,但未簽約借據。 二、經陳律師指導後,先透過通話錄音取得相關證據,再提起訴訟向法院請求朋友給付金錢,成功勝訴。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借據、#違約金、#利息、#利息反推、#懲罰性違約金。 (三)借款,法律用語叫消費借貸,單純匯款單沒法證明該筆款項一定是借款,故建議要寫借據,如沒借據時... 1.匯款單、本票本身均不足作為借貸的證明。 2如有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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