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師的當事人(男性)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位女性, 雙方合意發生性行為後, 男方遭女方提告強制性交罪, 經過本律師出庭爭執女方並無其餘積極的證據證實男方確實違反女方的意願後, 檢察官採信本律師的說法,認為並無證據證明男方確實違反女方的意願, 最後給本律師的當事人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涉嫌與業務員聯手詐欺保險公司,幸經律師抽絲剝繭,提出有利抗辯,獲得無罪判決
生活中可見金融機構、郵局農漁會張貼宣導,甚至三不五時寄發電子郵件提醒千萬不要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不管你是用借的、賣的或是被騙的,只要提供帳戶給他人,都有極高的觸法風險,淪為詐騙集團非法使用的人頭 近一兩週,便有因提供帳戶給陌生人,於接獲銀行通知已遭列為警示帳戶,而前來諮詢後續處置對...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1.#侵占、#調解、#緩刑、#刑案4連勝 2.侵占案件如金額較高,刑度就可能會超過6個月無法易科罰金,於此情況,會先援引和本案情況相似,但給予6個月刑度之另案判決,再主張本件被告認罪、無前科且和告訴人達成調解,進一步向法院爭取附條件緩刑。 3.案例14...
一、案由 原告主張被告以強暴脅迫之方式逼其簽下本票,且該本票債權之原因關係債權亦不存在,訴請確認該本票債權不存在。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答辯如下: (一)強暴脅迫之舉證部分,依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2010號判例,票據債務人主張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或詐欺、脅迫時,應由該債務人負舉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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