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舜暄 律師
109臺檢證字第15720號- 性別: 男
 - 語言: 中文、台語、英文
 
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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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領域1債務糾紛
 
服務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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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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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背景
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中正大學公法組學分修畢 吳弘鵬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 新北市議員服務處義務諮詢律師 區公所義務諮詢律師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考試及格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律師 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著作權代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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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回覆1505 觀看可以先私下和解,等裁決所確定對方有肇責後請求返還賠償嗎?
您好,建議不要私下和解,先等初判表等出來後,釐清初步責任,若有不服再申請鑑定。蓋,您把賠償先給對方後,要再要求對方返還部分金額,會有困難,倒不如等釐清責任後一次解決為妥,且調解較有保障(如區公所之民事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綜上,若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1項)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第2項)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得為執行名義。」2021/01/05 07:22 - 
                1 回覆1902 觀看追溯期
您好,請參考如下之條文。 刑法第80條:「(第1項)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第2項)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刑法第82條:「本刑應加重或減輕者,追訴權之時效期間,仍依本刑計算。」 刑法第83條:「(第1項)追訴權之時效,因起訴而停止進行。依法應停止偵查或因犯罪行為人逃匿而通緝者,亦同。(第2項)前項時效之停止進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停止原因視為消滅:一、諭知公訴不受理判決確定,或因程序上理由終結自訴確定者。二、審判程序依法律之規定或因被告逃匿而通緝,不能開始或繼續,而其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三分之一者。三、依第一項後段規定停止偵查或通緝,而其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三分之一者。(第3項)前二項之時效,自停止原因消滅之日起,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一併計算。」2021/01/04 19:13 - 
                3 回覆721 觀看朋友借款後態度消極不願還款
您好,可以寄存證信函要求其還款,若其仍不願意還款,可以視情況而定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至於刑事部分,除非對方一開始即具有詐欺之故意,否則恐難以成立犯罪。 綜上,若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2021/01/04 19:05 - 
                1 回覆2169 觀看追溯期
您好,傷害為告訴乃論之罪,有6個月的告訴期間。另,違反個資法,尚有區分係告訴或非告訴乃論之罪。 惟您可參考以下之法條,自行判斷一下。 刑法第80條:「(第1項)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第2項)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 之。」2021/01/04 18:57 - 
                1 回覆2096 觀看追溯期
詐欺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無6個月告訴期間之適用。至於普通詐欺罪之追訴時效可以參考以下之條文,應為20年,但須考慮時效停止進行之情況。 刑法第80條:「(第1項)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第2項)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第3項)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2021/01/04 18:44 - 
                1 回覆1874 觀看刑法第237條
您好,因刑事訴訟法有規定,得提起告訴之人並不限於被害人本人(如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本此,若告訴乃論之罪,有部分得提起告訴之人已逾越告訴期間6個月(如知悉犯人在前),惟部分得提起告訴之人尚未逾越告訴期間者(如知悉犯人在後),該未逾越之告訴權人仍尚得提起告訴,而不受他人之影響。 綜上,若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2021/01/04 18:35 - 
                2 回覆737 觀看2021/01/04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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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回覆1431 觀看2021/01/0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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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覆2300 觀看對方認為我有她的裸照 要告我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並未散布猥褻物品,且裸照係對方主動提供與您者,亦無竊錄等問題。又,您並未作成惡害之通知,應無恐嚇罪之適用。 本此,建議將對話紀錄等留存,以供後續訴訟進行之用;惟具體案情如何,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2021/01/04 09:18 - 
                3 回覆1861 觀看營業額未達標被扣款 但是之前有簽屬合約 這樣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您好,如您的工作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可以參考以下法條,跟雇主反映,若雇主仍繼續扣薪,並可進行勞工申訴。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勞動基準法第27條:「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2021/01/01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