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舜暄 律師
109臺檢證字第15720號- 性別: 男
 - 語言: 中文、台語、英文
 
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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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領域1債務糾紛
 
服務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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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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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背景
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中正大學公法組學分修畢 吳弘鵬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 新北市議員服務處義務諮詢律師 區公所義務諮詢律師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考試及格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律師 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著作權代理師
律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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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專長領域
車禍事故 刑事犯罪 消費糾紛 遺產.繼承.贈與 勞動問題 大陸事務 網路新創 稅務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不動產.土地 行政訴訟 企業商務 醫療事故 婚姻.監護.家事 智慧財產
                  註冊於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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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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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回覆1644 觀看未成年人與幼年性交 可罰性
您好,可以參考以下之條文。又,本件應有少年事件處理法之適用。 刑法第18條第2項:「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刑法第227條:「(第1項)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4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5項)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27-1條:「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2020/12/31 08:11 - 
                6 回覆2447 觀看如何將啃老族由家分離
您好,可提起訴訟請求由家分離。另,若故意毀損您的物品,可能有毀損罪之問題。再者,您的情況或可先聲請暫時保護令,經法院准許核發者,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之聲請。 綜上,如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民法第1128條:「家長對於已成年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之家屬,得令其由家分離。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2020/12/31 08:00 - 
                2 回覆4254 觀看社區住戶亂停車,影響住戶出入,屢勸不聽,有罰則嗎?
您好,該住戶之行為應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相關規定,您們可以致電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詢問是否可以對其進行開罰。另,該住戶侵害他住戶之權利,應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適用。更嚴重點,或有強制罪之適用。 綜上,若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2020/12/30 16:41 - 
                4 回覆2351 觀看學徒離職,違約金
您好,違約金明顯過苛,可以請法院減輕。 另,定型化契約之條款顯失公平,應屬無效。 綜上,建議提供相關契約加LINE討論,謝謝。 PS. 民法第247-1條:「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民法第252條:「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2020/12/29 08:39 - 
                6 回覆2223 觀看接到法院起訴書的公文 接下來的程序
您好,您說的應該是地檢署之起訴書,現在原則上是等開庭。若之後收到開庭通知後,可以致電予本案之書記官(或等一段時間後,去訴訟輔導科問案號,再致電予本案之書記官),詢問相關事宜。 惟具體情況如何,可以提供資料加LINE討論,謝謝。2020/12/29 08:36 - 
                4 回覆2520 觀看2020/12/2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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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回覆1232 觀看2020/12/27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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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回覆5398 觀看X-line賀寶芙產品不能退費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您還是可以向對方主張退費試試,若對方仍執意不退,建議去消保會進行線上申訴與消費者爭議調解。 並可參考「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第7條(契約終止及其效果):「(第1項)消費者得於契約期限屆滿前,隨時終止契約。(第2項)消費者依前項約定終止契約時,業者應就消費者已繳全部費用依下列方式之一退還其餘額:...。」而主張終止契約退還費用。 綜上,如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第5項:「(第1項)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第5項)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雖未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仍構成契約之內容。」2020/12/27 07:29 - 
                2 回覆1435 觀看2020/12/2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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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回覆1320 觀看免除扶養責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可以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試試,詳情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民法第1118-1條:「(第1項)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第2項)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第3項)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民法第1119條:「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2020/12/26 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