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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男 律師

107臺檢證字第144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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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齡: 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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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 專業領域2
    債務糾紛
  • 專業領域3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

服務

陪同偵訊,陪同警詢。
代撰書狀。
訴訟紛爭解決。
契約審議。

資格背景

陳俊男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前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基隆、桃園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法律諮詢律師
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
知名公職補習班刑事法講師
東吳大學刑事法學碩士

發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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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53
  • 回覆次數 842
  • 總諮詢案件 825
其他專長領域
勞動問題 企業商務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醫療事故 車禍事故 遺產.繼承.贈與 不動產.土地 毒品案件 智慧財產 網路新創 消費糾紛

註冊於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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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回覆
    993 觀看
    婚前貸款幫現任老婆還債,離婚 能夠把錢追回來嗎?

    您好: 您可以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 但是,需注意者,請求借款返還在實務上,會要求原告要負舉證責任,也就是證明有借款的事實。 而匯款紀錄只能證明有將該筆款項交付對方,但交付的原因是不是借貸就會有爭議(經驗上,這類交往中的借款,若無證據,對方經常會主張是「贈與」)。 因此,建議盡量保全、蒐集相關證據最好能有對方承認該筆款項是借款的紀錄,如此,才能有助於您取回該筆款項。 以上說明,供參考。
    2020/07/15 00:40
  • 2 回覆
    693 觀看
    業務服務糾紛,被人從室內拖出來後被打。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照您所描述,對方的行為在刑事部分,除了構成傷害外,也有成立強制罪與暴行公然侮辱罪的可能(需視案件細節)。 另外,在民事求償的部分,可主張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例如牙齒治療費用)。 以上,供參考。
    2020/07/15 00:34
  • 1 回覆
    785 觀看
    交易明細有匯款記錄保險公司不承認理賠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應是主張保險理賠不足。 但須注意的是: 原則上,依保險法第 65 條之規定:「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因此即便提起訴訟請求,對方保險公司也可能以時效來加以抗辯。 以上,供參考。
    2020/07/14 16:52
  • 5 回覆
    1141 觀看
    多年前遭遇指姦性侵

    您好: 您的問題,涉及到刑法關於追訴權時效,這部分會依照對方可能構成的犯罪而有不同,一般來說強制性交罪是20年,加重強制性交罪則會是30年。如未罹於時效,則尚可訴追。 但這類案件往往具有隱密性,因此常常會有缺少證據的困境。 建議您備妥「所有」有關的證據資料,與律師約詢,透過瞭解完整事件背景與所有的證據,方能為您設定較佳的訴訟方針。 以上,供參考。
    2020/07/14 01:24
  • 4 回覆
    1269 觀看
    被攝影機拍攝遭網路威脅

    您好: 無論是否是帳號被盜,至少女生被拍攝私密影片的部分仍可能成立妨害秘密罪,仍可向男方提起告訴。 至於是否真的有被盜帳號的事實還是只是卸責的言論,在提告後經由檢察官檢視相關證據,將會更為明確。 以上供參考。
    2020/07/11 23:55
  • 2 回覆
    651 觀看
    毒品.違禁品

    您好: 和解屬於民事性質,不直接影響刑事犯罪成立與否 ,但對對方來說有取得和解,有一定機會於刑事訴訟中請求較輕量刑。 而至於和解的強制執行,如果是訴訟中的和解筆錄,或由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後的調解書,(您的情況應該是訴訟中和解)。是可依強制執行法,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當然,這也需要對方有可資執行的財產)。 以上供參考。
    2020/07/06 17:06
  • 3 回覆
    2016 觀看
    有限公司股東因公司虧損被負責人要求承擔虧損債務?

    您好: 有限公司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依照公司法規定原則以其出資額為限。除非股東有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者,則該股東應負清償之責。 依照您的描述,若您僅是出資,也無任何介入經營行為,對方做此主張,應無理由。 建議引法為據,回覆其存證信函即可。 以上,供參考。
    2020/06/30 14:07
  • 7 回覆
    1693 觀看
    兩小無猜條款相關事宜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所述,男方所涉犯的是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罪。 而依同法第229條之1規定,未滿十八歲之人犯之,須告訴乃論,因此會有6個月的告訴期間限制。 但經驗上,可能尚有兩個風險: 1、女方家長可能會主張是近期知悉,而沒有逾越告訴期間。 2、更常發生的是,女方家長提告的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若提告本罪,因屬非告訴論之罪,就不會有6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 那至於提告後,檢察官最後認定是221強制性交罪或227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罪則端看訴訟中如何提出證據與抗辯,尤其女方往往在父母壓力或其他因素下,可能會有全然不同的說詞,因此不可不慎,建議一收到警詢通知或檢察官傳票,就盡快與律師約詢,以利釐清事實,提出抗辯。 以上,供參考。
    2020/06/29 22:38
  • 5 回覆
    2542 觀看
    我想請問偽造文書一案 有點煩心

    您好: 依您所述,關於冒用身份的部分,可能構成刑法偽造署押罪,刑度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如果還有提出令弟的身份證,則同時可能成立戶籍法第75條冒用身分而使用他人交付或遺失之國民身分證罪,刑度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但仍有一定機會請求輕判爭取易刑處分(不用被關),或是緩刑。 建議在警詢前先與律師約詢,瞭解完整背景事實,如此方能為您謀定適切的訴訟方針。
    2020/06/29 02:34
  • 4 回覆
    2357 觀看
    未成年私自散佈未成年裸照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照您所描述,簡要回覆如下: 1、男A強迫拍攝不雅照片的行為,依近期實務見解可能成刑法強制猥褻罪。 2、男B威脅女生,並散布照片的行為,可能成立恐嚇罪與散布猥褻物品罪。 3、刑事與民事均可提起,建議先提起刑事告訴,再提起民事或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4、這類案件往往因為具有隱密特性,而容易形成訴訟上各執一詞,所以請務必保全好所有相關其他證據,包括對話紀錄、照片、轉傳的相關證據等,切勿因為不願再觸及身心傷害而將其刪除。 5、而案件發生經過的描述,對這類案件有很大影響,建議先與律師約詢,瞭解相關犯罪在法律上的成立要件以及實務的認定標準,並瞭解後續程序如何進行,除了強化討回公道的機率外,也能使被害者心理能先預作準備。 以上,供參考。
    2020/06/29 02:24
  • 1 回覆
    1333 觀看
    網路糾紛-和朋友聊天的內容外傳後對方說要提告?

    您好: 提告是對方的權利,雖然被提告後免不了要走一些程序,但對方提告不代表就能成立犯罪。 依照實務見解:「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若僅在外揚言加害,並未對於被害人為惡害之通知,尚難構成本罪。」最高法院52年度台上字第751號刑事判決參照。 也就是說,雖然「校門口賭他給他潑硫酸」句話是以加害生命、身體等為內容的惡害,但您並沒有「故意」或是「預見」您的朋友會把這內容轉述給對方知悉,那麼尚難成立恐嚇危安罪。 再者,如您所描述的,底下還有對話是寫到「不是現實」「氣話」,那可證明您並沒有恐嚇之故意。 (請保全好完整截圖證據),應不需過度擔心。 因尚未完整見到對話內容與截圖,故僅就您所提及之點陳述。 以上說明,供參考。
    2020/06/20 02:19
  • 2 回覆
    2018 觀看
    請問法院之判決的意思是?債務人已過8年還需還款嗎?

    您好:債權人所持執行名義記載的實體請求權雖已經罹於消滅時效期間,但執行名義的執行力並不當然消滅。所以,法院仍會受理對方強制執行的聲請,不會逕予駁回聲請; 但您可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時效抗辯以撤銷強制執行程序。 以上供參考。
    2020/06/16 16:04
  • 4 回覆
    776 觀看
    經濟約解約一定需支付解約金嗎?

    您好: 建議攜帶契約與律師約詢,看過完整內容方能有效為您評估是否有和平解約之空間。
    2020/06/15 17:05
  • 1 回覆
    599 觀看
    集體惡意倒會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現處於失聯狀態。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多會建議先提起刑事詐欺告訴,同時也藉此找出對方。若能逼對方出面,後續和解或求償會比較有處理空間。 但具體仍須完整瞭解事件經過與細節,方能具體評估是否有其他法律上可資運用之途徑。 以上供參考。
    2020/06/15 16:58
  • 6 回覆
    901 觀看
    請問 律師顧問費用 大約是多少呢 謝謝

    您好, 關於法律顧問方案,您可以依照需求情況選擇不同的配合模式,本所目前主要模式有二: 1、 固定時數制: 每年以購買法律服務時數方式提供服務(費用視您評估需用時數而有不同),在時數內所有法律事件都可由本所處理並扣抵時數,無需另外付費。 2、非固定時數制 指不購買時數,但簽年約委任本所為法律顧問,可以電話及電子郵件回覆一般法律問題。但若個案需進一步處理,例如具體修改契約、審約、或訴訟事件的撰狀、出庭等,因無時數可折抵,將另行報價或以每小時費率計費,但有額外的折扣優惠。 以上供參考,建議視您個人本身或企業的實際法律需求來評估後選擇,具體的內容若有不明白之處,或者希望能親自來本所看過,可約定時間來所詳談。若交通不便,也可約定時間以電話方式相談。 以上,供參考。
    2020/06/13 19:37
  • 3 回覆
    1371 觀看
    準終止犯的可罰性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依照您所描述,甲預藏刀具,且攻擊的部分是人體重要臟器(當然還需斟酌其客觀事證),則可能被檢察官認定是殺人未遂。 其次,關於中止未遂的部分,如果甲是因為「丙呼救乙」甲才停止,則因非「己意中止」,因此無中止未遂的適用。 最後,您所提到的「準中止未遂」,在成立的要件上,仍須出於己意而中止,僅是中止行為與死亡結果不發生之間「不具」因果關係,但行為人已經出於真摯的努力,才有準中止的適用,而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依照您所提的個案事實,關鍵點應是「是否出於己意中止」,而非中止與準中止的區別。 以上,說明供參考。
    2020/06/1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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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1 觀看
    車禍提告求償

    您好: 1、關於肇責,需看相關的證據以及鑑定報告方能判斷有無或比例。 2、相關支出的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收入減損、無須仰人照顧所支出的看護或比照看護等費用都可請求,請保全所有相關單據及醫療紀錄。 3、需注意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有6個月告訴期間限制,您說已經快半年,要特別留意時間,不要逾期。至於附帶民事求償的部分,則是等刑事起訴後再提出即可。 以上,供參考。
    2020/06/09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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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2 觀看
    婚姻外遇賠償

    您好,可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主張配偶權受侵害。而關於求償金額,實務上法官主要考量的因素有: 1、是否有發生性交行為? 若有存在發生性交行為的相關事證,則侵害配偶權的情節較為重大。實務上法院會認可的賠償金額會比較高。 2、其餘綜合判斷因素 例如雙方之學經歷、資力、家庭狀況、婚姻關係存續時間、以及是否有子女等,作為法官在個案中衡量金額的要素。 以上說明,供參考。
    2020/06/0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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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6 觀看
    性侵

    您好: 這類案件因為發生時通常具有一定程度隱密性,所以是否成立犯罪端視其他「證據」以及是否能清楚說明經過,使檢察官確信。 建議儘速與律師約詢,並聲請保全相關證據,以免冤抑。
    2020/06/0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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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觀看
    被告妨礙名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該如何處理?

    您好: 此類案件民事求償100萬元,誠屬過高,建議攜帶刑事判決與律師約詢,待瞭解發文內容與事件背景後,方能為您擬定訴訟策略。 以上,供參考。
    2020/06/07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