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分手後,女方不堪男方網路、通訊、肢體等騷擾、恐嚇及暴力,迅即報案並委由陳律師補強證據及陪同開庭,終獲暫時保護令之核發。
一、夫妻婚後長期分居,感情遂生破裂,委託意旨僅包含離婚一事。 二、合意離婚並於戶政機關辦妥登記後,僅發生婚姻關係終止之效力,此時前配偶不僅將依法取得剩餘財產分配權利,且離婚原因所涉損害賠償相關權利仍繼續存在。 三、為免本件離婚關係未來發生訴訟可能,鄭崇孝律師特另外再就...
原告甲女與其夫因故分居多年,兩名未成年子女均與甲女同住,經甲女委託胡律師處理,胡律師提起家事訴訟後,積極協助雙方溝通,並取得共識,就離婚、監護權、會面交往及扶養費等事項成立調解,使雙方雖因無緣而離婚,但兩名未成年子女仍持續獲得雙親之疼愛與照顧。 (細節可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謝謝~)
當你與一位有孩子的異性結婚,名義上你將成為孩子的繼父母,但法律上你們並沒有實質的親子關係及責任義務。民法規定:「收養子女應聲請法院認可」,透過法律程序,轉移親權及父母的身份,你才能名正言順地成為繼子女的合法父母。 1.若你是離婚後再婚: 不論是協議或訴請離婚,監護權即使歸由你單方負責,原...
問題 甲與乙夫妻,乙與丙男生下一子丁,丙得主張丁非甲乙之婚生子女?丙得主張認領丁? 解析 甲與乙是夫妻,乙於婚姻關係存續中與丙男生下一子丁,該子丁仍推定為甲乙之婚生子女,惟丙得否主張丁非甲乙之婚生子女? 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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