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起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給付違約金,被告委任胡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經胡律師詳細研究原告相關訴狀並確認本案事實,撰寫答辯狀並向法院爭取駁回原告之訴成功!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
隨著社會風氣改變,當婚姻關係黯淡,雙方願意簽字離婚,撰寫離婚協議書時至少要有以下內容: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及扶養費 夫妻一方的贍養費 夫妻財產分配與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跟贍養費,是離婚協議書中最重要部份。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
一、當事人因與配偶提及離婚事情,即遭配偶毆打成傷,法院調查時未能就歷次家暴事實之時間、次數、過程向法院清楚陳述,有隨時可能遭法院駁回聲請之危險。 二、本件鄭崇孝律師與當事人會談完畢後,隨即請當事人配合提出歷次驗傷記錄、診斷證明,及可證明家暴事件非單純偶發,而係配偶顯有暴力毆打、言語侮...
事實經過 小莉擔任父親生前的主要照顧者,食衣住行各方面的開銷所費不貲,在父親仙逝後亦先行墊付治喪期間的費用,不料其餘繼承人堅持平均分配父親留下的遺產,亦不願分擔治喪費用,甚至質疑小莉盜刻父親的印章、擅自動用父親的存款,小莉只好前來尋求葉律師協助。 有利事實 ...
男女朋友分手後,女方不堪男方網路、通訊、肢體等騷擾、恐嚇及暴力,迅即報案並委由陳律師補強證據及陪同開庭,終獲暫時保護令之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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