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信任男友說詞,將其帳戶借予其男友使用,嗣該帳戶為其男友持以作為網路交易之匯款帳戶,因被害人遲未收到所購買之商品,遂對被告提起詐欺取財告訴,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並撰寫答辯狀,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租約、#不定期租賃、#屆滿、#拒絕搬走、#存證信函。 (三)租約有公證,直接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租約沒公證,仍需先打遷讓房屋官司,可見租約如有經公證,於對方租約到期拒絕搬遷時,可省去跑法院打官司的時間。 二、📜案例事實...
一、被告因在臉書看到貸款的訊息,而與LINE暱稱「阿志」的人聯絡,將自己的帳戶資料(存摺、提款卡)交給對方,後續因陸續有不明款項匯入被告帳戶,導致被告銀行帳戶遭警示,而遭警方偵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耗費多日協助被告蒐集證據,提出相關對話紀錄交給警方,主張是在經驗不足、思慮欠周之下誤信詐騙集...
一、被害人提告
一、被告多年前加入某網路論壇,付費購買並下載未成年性影像,近期遭到警方查獲後至住處搜索。並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偵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連續多日密集與被告討論訴訟策略,為被告積極辯護,主張被告並無前科,且願意繳納公益金作為代價,最終說服檢察官,給予被告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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