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 不起訴處分 二、事實簡述 被告持偽造之外幣鈔票前往銀行兌換新臺幣,經銀行行員發現所持的外幣是偽造的假鈔,經銀行報警處理,遭認為涉犯刑法第201條第2項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 三、案件結果 經陳崇光律師在整理對被告有利之證據後,提出答辯狀說明被告也是遭到...
當事人涉嫌與業務員聯手詐欺保險公司,幸經律師抽絲剝繭,提出有利抗辯,獲得無罪判決
一、案由 原審以被告與告訴人有嫌隙,及告訴人亦因被告所為不當用語而辭職,採認告訴人指述而為被告有罪之諭知,案經被告提起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當初向證人陳述時,係針對面向被告之證人所為之言論,並非係與背向被告之告訴人交談,且實際上,從被告前開言詞之前後文觀...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偽造文書、#車禍、#不起訴 二、📜案例事實📜 被告於案發警方到場時,表示其為該案之犯罪嫌疑人,並於該警詢筆錄上以自己名義簽名,警方後續發現真正之犯罪嫌疑人另有他人,並將本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三、💪本律師協助被告辯...
一、案由 移送意旨認被告於A公司任職期間,另行在外設立B公司,並要求A公司的客戶先轉單給B公司,再由B公司轉賣回A公司,致生損害於A公司。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A公司和B公司所營業項目不同,沒有競業禁止的問題,且先轉單給B公司是基於節稅之考量,且B公司販售給A公司,並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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