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前為男女朋友關係,嗣兩人因故分手後,乙提告甲以詐術要求乙贈與錢財,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經胡律師仔細聆聽甲關於事實方面之陳述,整理相關事證,並分析檢察官開庭可能詢問之問題,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皆經過去識別化調整) ● 案件經過: 詐騙開始:指控涉入健保詐騙 小丸接到自稱健保局專員的來電,稱他在幾個月前辦了一張健保卡向健保局詐領新臺幣8萬元,健保局已經向警察局報案了!此情令長期患有焦慮症的小丸非常恐慌,不斷向該專員澄清自己絕對沒有犯罪,該專員即稱...
被告因不詳原因遭詐騙集團冒用其身分證件以詐騙他人,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除陪同被告至警局製作筆錄外,並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並撰寫答辯狀,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曾任職桃園地檢署10餘年,所有案件保證均親自辦理,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
一、被告為了幫家人出氣,烙人毆打被害人,遭警方以妨害秩序、傷害罪偵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耗費多日指導被告與被害人和解,並多次於開庭時為被告積極辯護,主張被告並無前科,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說服法官,給予被告緩刑判決。
[開場白] ●本案為人頭帳戶辯護案2連勝,前1勝為勝訴案例精選36,我手頭上還另有2件人頭帳戶辯護案處理中 ●本案委任人稱其諮詢了快10個律師,經比較下覺得我最用心且誠懇,故最後選擇找我辯護,感謝他的選擇 ●最近案子較多、幾乎都在開庭和寫狀紙,故更新文章速度會慢一些 ●因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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