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阿宏原開設一間科技有限公司,並擔任該公司之負責人,惟公司經營不善,民國94年底阿宏欲將公司結束營業,此時伊之旗下員工阿萬表示,伊之朋友阿誠與小東有意願頂讓該公司,此時阿宏即將公司低價出售予阿誠與小東,阿誠與小東頂讓該公司後,公司不僅未實際營運,且無銷售之事實,渠等竟開立假的統一發票交付其他公司作...
一、案例事實 檢察官以被告販賣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予購毒者為由,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嫌,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按,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597號判決意旨:「…販賣毒品案件,購毒者所稱向某人買受毒品之指證,不得作為有罪判...
被告與告訴人曾交往多年,嗣分手後,告訴人對被告提出盜刷信用卡之詐欺告訴,經胡律師詳細傾聽被告對案情之敘述,並整理對被告有利之事證,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更多資訊可以參考以下網址:https://who776.blogspot.com/
一、案由 告訴人以被告對其強制性交為由,對被告提出強制性交的告訴。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主張如下: (一)雙方為男女朋友關係,由案發後男女雙方仍手牽手嘻笑走出飯店大門的監視器畫面、男女雙方出遊後回家互道平安的甜蜜對話,及女方並未於案發後即刻提告等情,可見本案並無強制性交之情事。 ...
一、被告基於賭博之犯意,在OO年OO月間,以手機連接網路登入OOO賭博網站,申請加入會員後,取得帳號密碼,再以OO銀行帳戶,作為與該賭博網站指定之賭金往來銀行,並以帳號密碼登入該賭博網站,下注該賭博網站之體育競技比賽之分數為標的,並以網站訂定之規則、賠率及比賽結果決定輸贏,而與該網站負責人對賭。經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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