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三審、#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偽造文書、#逆轉勝 二、📜案例事實📜 二審法院認定被告無偽造文書之主觀犯意進而為被告無罪之判決,告訴人不服,具狀建請檢察官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三、💪本律師代理告訴人陳述意見如下💪 病歷...
當事人張○○機車於路口與告訴人機車發生車禍,雙方不歡而散駛離現場,遭追訴肇事逃逸,經律師積極辯護,獲不起訴處分。
未成年人情義相挺友人,豈料遭以殺人未遂罪偵辦,本所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免去牢獄之災 【 事實經過 】 某日小林邀集小明陪同前往與仇家談判,小明抵達現場後赫然發現人數眾多、衝突一觸即發,深感不妥,旋即離去,但隨後小明又接到小林通知說有人於衝突中受了傷,央求小明駕車接送友人3名前...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阿沁是一位老實的社會人士,原本在訂房網站上訂房準備旅遊。 老實的阿沁有天收到詐騙集團的佯裝訂房網站和銀行人員的電話。 電話中告訴阿沁不小心操作到分期付款,要操作ATM輸入指定代碼解除分期。 然而阿沁在操作過程中遭到詐...
一、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 不起訴處分 二、事實簡述 被告在網路上看到兼職工作的應徵廣告進而求職應徵,卻誤受詐騙集團利用而提供金融機構帳戶,用以收取其他遭詐騙被害人的款項,後經被害人報警處理而成為警示帳戶,遭到凍結。被告因此遭認為涉犯刑法30條第1項前段、第339條第1項、洗錢防制法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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