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舜暄 律師
109臺檢證字第15720號- 性別: 男
- 語言: 中文、台語、英文
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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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1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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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澎湖,金門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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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背景
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中正大學公法組學分修畢 吳弘鵬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 新北市議員服務處義務諮詢律師 區公所義務諮詢律師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考試及格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律師 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著作權代理師
律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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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於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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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1455 觀看2020/12/11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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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5193 觀看與外勞車禍糾紛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我覺得先不用這麼擔心,按正常之程序進行即可,蓋外籍勞工如果逃跑,雇主卻不通知有關機關,也有相應之責任(如罰鍰),所以正常來講外籍勞工不會任意逃跑(況本案之賠償金額似乎不高)。 綜上,如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就業服務法第43條:「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就業服務法第44條:「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 就業服務法第45條:「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 就業服務法第56條第1項:「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三日內以書面載明相關事項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但受聘僱之外國人有曠職失去聯繫之情事,雇主得以書面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執行查察。」 就業服務法第62條第1項:「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警察機關、海岸巡防機關或其他司法警察機關得指派人員攜帶證明文件,至外國人工作之場所或可疑有外國人違法工作之場所,實施檢查。」 就業服務法第68條第1項:「違反第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第四款或第六十一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2020/12/10 23:27 -
4 回覆5193 觀看與外勞車禍糾紛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若您有受傷刑事可以提告過失傷害,民事可以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且或有可能有僱用人之連帶賠償責任(民法第188條);惟具體如何,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先申請初判表,若有不服,再申請鑑定。2020/12/10 21:22 -
1 回覆575 觀看請問一下我女兒拋棄他爸爸的繼承權後續有家族共有問題
您好,您之說明並不清楚,建議修改一下內容,謝謝。 如您係指女兒拋棄對父親之繼承權是否還可以繼承祖父母之遺產,這可能還有代位繼承之適用。惟具體內容如何,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印鑑章跟印鑑證明不要隨意提供給別人,以免被他人任意使用。2020/12/10 21:17 -
4 回覆1366 觀看已辦理拋棄繼承但因卡住監護權問題還在打官司 而債權人一直寄催
您好,現在我國係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縱未辦理拋棄繼承亦毋須以繼承人個人之財產去償還被繼承人之債務,是以不用這麼擔心需要母債子還。至於您妹妹辦理拋棄繼承部分,誠如前面大律師所言,可以致電書記官說明狀況,請法院先稍候,再行補件。 綜上,若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民法第1148條第2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2020/12/10 19:15 -
1 回覆944 觀看生理假問題
您好,建議您盡量與雇主協商出一個解決方案(畢竟合法請假本來就是勞工之權利),但不要任意簽自願離職,不然您將無法取得資遣費等法律賦予您之權利。是以,若仍無法與雇主達成共識,建議可以調解看看。 綜上,若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2020/12/10 14:50 -
8 回覆579 觀看竊盜罪成立嗎?
您好,您的行為應已著手實行竊盜之行為而不遂,有成立竊盜未遂罪之可能;惟似尚不成立加重竊盜未遂罪(因為該工寮並未有人居住,惟是否有攜帶兇器尚待討論)。 PS. 刑法第25條:「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第3項)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321條:「(第1項)犯前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二、毀越門窗、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三、攜帶兇器而犯之。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六、在車站、港埠、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第2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簡字第3559號刑事判決:「...竊盜之著手時點,依一般社會觀念,行為人以竊盜為目的,開始搜尋或物色財物時,即應認與竊盜之著手行為相當(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4341號判決意旨)。」2020/12/10 09:41 -
7 回覆1688 觀看2020/12/10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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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覆1092 觀看個人資料被非親戚的長輩做為貸款的人頭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不好意思,我又重新看了您的問題,您說的是長輩未經您的許可而以您的名義為進行消費,那這樣的話恐會有偽造文書等問題,不是我之前講的無刑事上之責任。另,於民事方面,您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相應之損害。 為避免給您錯誤之意見,趕緊修正,不好意思。 至於具體狀況如何,可以加LINE進行討論,謝謝。2020/12/09 15:30 -
2 回覆474 觀看我幫我媽媽車子掛名 媽媽分期沒有如期繳款 現在會扯上法院
您好,這看起來就是單純之民事糾紛,您會被請求給付價金(及利息),若銀行勝訴後,可以持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去強制執行您名下之財產。 綜上,如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2020/12/09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