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謝政恩 律師

105臺檢證字第12816號
  • 性別:
  • 年齡: 41歲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刑事犯罪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澎湖,金門

服務

專業領域:公共工程、政府採購、促參BOT、捷運土地開發、公辦都市更新、公有土地設定地上權、保險理賠、勞資爭議處理、商標申請及一般民事、刑事、行政救濟等案件

資格背景

現職: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臺北律師公會工程法委員會委員、台灣保險法學會會員、臺北市政府及區公所法律服務諮詢律師

實績:
(一)政府機關(如交通部、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臺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國營企業/財團法人(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及上市櫃公司(如裕隆集團)法律顧問及爭議處理案件代理。
(二)曾辦理案件(摘要):
1.交通部「交通部執行促參標準作業流程及重要事項檢核表」委託研究計畫案
2.財政部「研議促參案件辦理不動產證券化可行性」專業服務案
3.農委會漁業署某權利金爭議仲裁案及撤仲案代理人
4.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採購案評選委員
5.臺北市政府:重大BOT、OT案捷運土地開發案法律顧問。
6.新北市政府:重大設定地上權案法律顧問。
7.桃園市政府:重大BOT履約管理法律顧問及訴願、訴訟案代理人。
8.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採購申訴案件代理人、BOT案履約管理法律顧問。
9.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公辦都更案招商之法律顧問、地上物清除爭議訴訟案代理人。
10.運輸類公司清潔採購案返還申請保證金訴訟案代理人(原告廠商代理)。
11.上市公司開發案法律顧問(包括工程調解案代理等)。
12.民事案件:知名營造廠請求工程款民事訴訟案代理人、私人間遺產挪用請求返還民事訴訟案代理人、公司臨時管理人聲請代理人、漏水案件。
13.刑事案件:靈骨塔詐欺、證券詐欺及一般詐欺案件、偽造文書、車禍及百貨商場等過失傷害案件、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
14.保險理賠案件訴訟代理人。
15.商標申請代理人。
16.撰擬協議書及契約等,如離婚協議書、和解協議、合夥契約、攝影契約等等。

發表著作

碩士論文:電子商務時代下,網路投保之法制研究。
媒體投稿:
1.自由時報-談狡猾廠商玩弄採購法(110.4.11)
2.蘋果日報-音樂人翅膀硬了,難道不能飛?(110.4.17)
3.蘋果日報-名人離婚,爭的無非是錢與監護權(110.4.29)
4.自由時報-三級防疫 要重罰、必罰(110.5.21)
5.蘋果日報-疫情嚴重詐騙犯趁機「與人連結」 這些常見手法愛注意 (110.6.25)
6.自由時報-打疫苗致死 家屬可提救濟-自由廣場(110.7.7)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75
  • 回覆次數 2,072
  • 總諮詢案件 2,039
其他專長領域
遺產.繼承.贈與 婚姻.監護.家事 行政訴訟 毒品案件 勞動問題 網路新創 不動產.土地 保險 醫療事故 消費糾紛 企業商務 智慧財產 債務糾紛 車禍事故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註冊於 2021-03-12
個人主頁被 75,806 人瀏覽

全部案例分享 0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4 回覆
    900 觀看
    想請問隔代繼承的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祖母的遺產係由您父親那一輩的繼承人繼承,其中就部分遺產若擬要給你,可考量直接贈與給你,但之後辦理你父親繼承事宜時,您的應繼分可能要歸扣當初贈與部分;另亦得考量直接贈與給您兒子,則無需歸扣。
    2021/04/28 11:00
  • 4 回覆
    1269 觀看
    被撞.被告過失傷害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建議待鑑定報告出來確定雙方責任,到時開庭時檢察官會問雙方要否和解,到時再依雙方應負責任來協商就好;另就國賠部分,則有兩年時效須注意,且可考量請鑑定委員會特別審視有關水溝蓋的部分,若與水溝蓋有關,或較能請求國賠。
    2021/04/28 10:47
  • 3 回覆
    2828 觀看
    需扶養精神病手足嗎?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未來可能您需負扶養義務,並就其所得遺產之處理,若得認其確無行為能力,自能聲請由您擔任監護人,為其處理財產等事。
    2021/04/28 10:37
  • 6 回覆
    1333 觀看
    如果男女朋友交往女方出軌 那怎麼處理

    您好,可能須協議有關房子的處理方式,例如持續共有/變賣分錢/一人向他人買回共有部分(若未共有,則返還該他人之前共同出資部分)等,若無法達成協議,則須視當初買房時有無相關協議得據以要求等等。
    2021/04/28 10:35
  • 2 回覆
    630 觀看
    離職時間

    您好,在合法的預告時間內提離職,老闆本應同意,不能強行要求等其找到人再離職,又就usb的內容部分原則上不到恐嚇,況有關店內消費並由薪資扣抵等情,均為老闆知悉及同意所為,自不能據以要脅,建議雙方得協議一合理離職日期,若老闆堅持不同意,自能像勞動機關申訴。
    2021/04/28 10:32
  • 3 回覆
    2709 觀看
    調解委員會能不去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如果已達成和解,並簽訂協議書(內容包括撤回告訴及給付和解金等等),雙方並已履行協議書的內容者,可以考量不出席調解程序,但應事先告知調解委員會,以及陳報地檢署。
    2021/04/28 10:23
  • 3 回覆
    1525 觀看
    本身是被告,已和對方和解 但對方卻為撤告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此可能是因和解當時在協議書上未要求對方撤回告訴,建議到時開庭時說明已為和解,並請對方撤回告訴,以根本解決本次爭議。
    2021/04/28 10:20
  • 5 回覆
    762 觀看
    車禍求償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應先確認初判表及鑑定報告認定的責任比例,又就精神慰撫金本得請求,但盡量有精神科開的證明更有利。
    2021/04/28 00:23
  • 3 回覆
    1039 觀看
    購買預售屋,驗收完畢,已完成對保,建商確遲不交屋,銀行也尚未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不太合理,建議逕向建商要求依約交屋,並同時向消保會申訴,以及陳情政府機關(了解使照取得狀況),避免建商恣意脫產,並將房屋全數轉讓予銀行為還款等等。
    2021/04/28 00:20
  • 4 回覆
    1040 觀看
    沒詐欺沒變警示戶卻被傳喚

    您好,可能是案件有所相關,而您遭認參與犯罪行為的一部分,又您當初不去新莊分局說明,影響澄清的機會,現遭地檢署傳喚,建議還是謹慎以對,或能與律師諮詢可能面對狀況及答辯策略等等,以免遭起訴。
    2021/04/27 23:13
  • 3 回覆
    931 觀看
    買賣房屋,前屋主的東西沒搬走怎麼辦?

    您就發信限期取回,否則視同廢棄物處理,看對方願否取回處理。
    2021/04/27 23:10
  • 3 回覆
    394 觀看
    門號辦現金

    您好,建議與對方溝通請其自行繳納手機費,並儘速辦理解約,由其負擔手續費及違約金,否則向通訊公司申訴及向警察提吿等等。
    2021/04/27 23:06
  • 7 回覆
    1315 觀看
    公然侮辱罪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這是可能涉及妨害名譽罪,若對方提告,或需考量與對方和解,以儘速解決爭議。
    2021/04/27 23:02
  • 2 回覆
    662 觀看
    消費糾紛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不會構成刑事責任,直接拒接電話就好,不會為了贈品提告,但大不了就把贈品寄回去罷了。
    2021/04/27 22:59
  • 4 回覆
    1264 觀看
    賣家貨到未通知 卻要告我未取貨
    感謝律師回答

    吿不了,如果貨已退,您也沒付款,雙方也沒什麼好互告的;另您甚至可提告妨害名譽
    2021/04/27 22:57
  • 4 回覆
    2161 觀看
    領養了狗狗的一天後送養人要求還回去 狗狗身上有晶片 但無資料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建議再為溝通,畢竟晶片仍未轉移,對於狗狗所有權的移轉是否完成,或有爭議,且也影響未來您的權益(如第三人不認您為所有人),當然,雙方已有一定合意,對方不得任意毀約,此又涉及贈與,原則上也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契約,您這邊還是有一定法令依據可為主張。
    2021/04/27 15:37
  • 3 回覆
    1261 觀看
    偽造文書

    您好,若確有涉及冒用他人名義之情事,可能要特別強調無主觀犯意等情以爭取不起訴,又前老闆為手機行的負責人,其是否完全不知情,或有疑義,自能主張。
    2021/04/27 15:31
  • 5 回覆
    1892 觀看
    校園霸凌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除民刑事求償外,若學校不積極處理,建議可向教育局或教育部申訴,以獲得主管機關之協助。
    2021/04/27 14:25
  • 3 回覆
    1337 觀看
    朋友的朋友養了一隻狗 卻長期把他關在陽台 瘦到不行

    您好,可能無法拒絕對方要求取回,建議到時還是跟對方審慎協商,若對方接回後仍有類似虐待行為,自能檢舉處理。
    2021/04/27 14:21
  • 3 回覆
    787 觀看
    一些民法上的問題

    您好,原則上現由您父親為監護人,但另可參考民法第1094條之規定,找到其他順位的監護人,或聲請法院選定監護人。
    2021/04/27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