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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事蹟】被請求確認合夥關係存在,獲得勝訴判決

案件概況 本件我方當事人經營合夥事業,其中一位合夥人(簡稱A先生)因故聲明要退出合夥關係,故我方寄出存證信函,通知A先生已非事業合夥人,A先生收受存證信函後,向法院提出確認合夥關係存在之訴訟。 案件過程 本件因為曾經經歷過合夥成員的變動,所以包括股份轉讓是否有取得其他合夥人同意;其...

租店面無法順利使用,律師協助獲賠五百萬元

委任人A公司於民國96年6月間向相對人B公司承租某觀光地區之店舖,租期自相對人通知營業日起算36個月,嗣後因B公司有不少缺失未予注意,致使該觀光地區僅營運一年餘,停止營運期間長達18個月,當時委任人A公司選擇延長原契約期限。詎料該觀光地區恢復營運後未久,相對人即向委任人A公司表示契約期限已到,擬將委...

▲蘇狀師談娛樂法(藝人經紀合約之逃脫條款)

藝人經紀合約之重要條款 Escape Clause and Termination逃脫條款與契約終止 In addition to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you need to clearly understand when and under what...

物之瑕疵擔保.給付遲延

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給付遲延責任 作者:周紫涵律師 案例事實: 黃蓉公司向歐陽鋒公司購買製袋機,欲轉賣西班牙之公司,然歐陽鋒公司遲延交貨一個月,迨交貨後將該產品運至西班牙之途中時,黃蓉突然接到西班牙公司倒閉之消息,無法受領該機器,因此黃蓉只好將該機器寄存在西班牙當地之倉...

▲蘇狀師勝訴案例

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國字第23號國家賠償事件,本人受原告委任為訴訟代理人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提起國家賠償訴訟;起訴請求新臺幣70萬元,獲判賠555,120元。據統計顯示,國家賠償勝訴率僅1成,本人獲得賠償金7成9之部分勝訴判決,實難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