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贈與相關案例分享
▲蘇狀師談繼承   有問題別忘了找蘇狀師

▲蘇狀師談繼承   有問題別忘了找蘇狀師 問題 甲與其妻乙婚姻關係中生有一子丙,另甲在與乙結婚前曾與女友生有一女丁,甲曾扶養丁並承認丁為其女兒.甲死亡遺囑上將遺產1000萬全部給丙繼承,丁可作何主張?  解析 依題示,丁為甲之非婚生子女,但甲有扶養丁並承認丁為其女兒,故依民法...

父親死亡前後提領帳戶鉅款,遭姐提告偽造文書及侵占獲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陳○○於父親死亡前、後陸續提領父親帳戶款項數千萬元,遭姐姐提告偽造文書及侵占,經律師積極辯護獲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告訴人不服聲請再議,雖發回續查,但經律師積極辯護仍再獲不起訴處分。

繼承篇施行法第1-3條通過,提告確認債權不存在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委任人小原之母親阿好因擔任保證人,阿好死亡後,小原及其他兄弟姊妹均因不知有此債務而未及時拋棄繼承,導致銀行前來討債時才發現已經繼承債務,但民法繼承篇施行法第1-3條通過,讓小原這種情形的繼承人只要在遺產範圍內繼承債務即可,...

被繼承人過世數年,銀行主張繼承債務,律師協助和解免除債務

【案例事實】 被告阿福因本身即有為數不少之負債,故決定依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惟於更生程序進行中,原告突向法院陳報表示,阿福尚有一筆欠款總金額高達四千多萬元之債務,該筆債務係源自於阿福母親生前擔任A公司借貸契約之保證人,且阿福母親於民國94年過世時,該筆保證債務未受完全之清償,且金額總計已累積...

台灣人在美國委託律師辦理拋棄繼承

當事人一直在美國生活,其母親於110年5月29日在台灣過世,而他在110年5月29日就知道母親過世的消息,也同時成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他如果要拋棄繼承,必須要在 #110年8月28日前具狀向我國法院聲明拋棄繼承。 法律小知識:於 #知悉得為繼承之時 的 #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