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事實📜 檢察官認定被告涉犯偷拍未成年人猥褻行為照片,依法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侵上訴字第44號判決要旨:「…刑事法上所謂之猥褻,係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顯現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不實傳述毀損被害人名譽,涉犯誹謗罪嫌。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係提醒特定多數人,避免造成民眾之損害,且內容屬於可受社會大眾公評之事實,故被告並沒有任何散布於眾之意圖、或毀損被害人名譽的行為。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
一、檢察官起訴認定:被告竟意圖為自己及他人不法之所有,使銀行審查人員陷於錯誤,以較高金額同意放貸,成功詐貸銀行,獲取高額貸款。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搜尋近40多件的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判決後,主張被告欠缺不法所有意圖,也於地檢署調查前,早已全數清償向銀行所貸款項,並無造成相關金融機構任何損害...
一、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 不起訴處分 二、事實簡述 被告持偽造之外幣鈔票前往銀行兌換新臺幣,經銀行行員發現所持的外幣是偽造的假鈔,經銀行報警處理,遭認為涉犯刑法第201條第2項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 三、案件結果 經陳崇光律師在整理對被告有利之證據後,提出答辯狀說明被告也是遭到...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人頭帳戶案第14勝。 #人頭帳戶、#幫助詐欺、#幫助洗錢、#警示帳戶、#警示、#貸款詐騙、#求職詐騙、#虛擬貨幣詐騙、#愛情詐騙。 人頭帳戶案(常見類型為求職陷阱、小額貸款、家庭代工、愛情詐騙等)的寫法基本上都挺類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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