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阿宏原開設一間科技有限公司,並擔任該公司之負責人,惟公司經營不善,民國94年底阿宏欲將公司結束營業,此時伊之旗下員工阿萬表示,伊之朋友阿誠與小東有意願頂讓該公司,此時阿宏即將公司低價出售予阿誠與小東,阿誠與小東頂讓該公司後,公司不僅未實際營運,且無銷售之事實,渠等竟開立假的統一發票交付其他公司作...
事情經過 一名男大生在YouTube上看到博弈業的賺錢兼職廣告,標題稱「5000元就能改變生活」,心想「太好了,這樣我就可以不用背學貸,還可以有多餘的零用錢」,隨後就隨廣告聯繫了廣告主。 廣告主請男大生到宜蘭民宿討論細節後,男大生一到就被要求交出存簿、身分證、密碼、提款卡,並收走手機...
一、案由 二審法院以被告供述、證人證述及共同被告自白等相關證據,認定被告成立加重詐欺。 二、本律師協助被告上訴三審主張如下: (一)共同被告之自白需有其他補強證據足資補強其可信性。 (二)證人證述之內容為轉述共同被告之自白,性質為累積證據,不具補強證據適格。 (三)...
本件告訴人步行經過行人穿越道時,被告因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未禮讓行人,駕車撞擊告訴人,致告訴人身體受有傷害,由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對被告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經告訴人委託胡律師與對方協調,順利取得共識,獲得合理之賠償金。
一、案由 原審法院以上訴人未遵期繳納上訴費為由,裁定駁回上訴,上訴人不服,依法提起抗告。 二、本律師協助上訴人主張如下: (一)查,原裁定送達上訴人後,原裁定之補正期間乃為送達後10日內補正,故於該期間內,上訴人均有權進行相關的補正。 (二)然,原審法院卻以上訴人後來所提書狀...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