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尾隨被害人進入女廁,以手機開啟錄影模式,將手機伸入被害人如廁之隔板下方,以此方式拍攝被害人之身體隱私部位。之後遭被害人察覺並報警處理。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動以書狀向檢察官提出聲請,移送調解,並向客戶解說和解金額的行情,使客戶成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讓被害...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於某月某日於下班前,與同事即被告因口角爭執,而遭被告徒手推倒在地而受傷。 二、豈料被害人提告後,見被告並未主動聯絡,竟私下多次傳訊息及連續多日撥打被告手機,索取高達數十萬元之高額賠償。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當天是因被害人不斷逼近,甚至出手揮拳,被告基於正當防...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詐欺、#洗錢防制法、#緩刑。 二、📜案例事實📜 檢察官以被告提供帳戶涉犯幫助洗錢,提起公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金簡字第12號判決要旨:「…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
一、檢察官起訴認定:被告未經OO公司同意或授權,基於侵害商標權之犯意,自民國110年OO月間至111年OO月間,使用LINE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友人取得該月份OO雜誌掃描重製而成之PDF檔案,將之儲存下載至手機內,且該等PDF檔案即明確顯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之商標圖樣,以此方式侵害OO公司之商標權。嗣...
一、檢察官起訴認定:被告明知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之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者,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竟未依該條例規定辦理上開事項,並基於違反上開條例及賭博之犯意,將電子遊戲機臺,擺放在oo區oo路,供不特定人把玩,而經營電子遊戲場業,以任由不特定人以硬幣10元投入上開電子遊戲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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