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年僅20歲,思慮不周染上毒癮,且與友人協議售出尚未施用之毒品,因此涉嫌販賣第三級毒品,遭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且該罪法定最低本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嗣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資料,與被告充分討論案情細節,依被告工作及家庭個案狀況,撰寫答辯狀,並陪同開庭,當庭向法官爭取輕判成功(因被告前有酒駕前科...
再議是不起訴處分的救濟管道,一般來說成功率大概3成上下 本件從地檢署函送到高檢署,短短2週就發回續查,創執業7年多以來最快發回紀錄 本件是協助撰狀,狀紙雖只有短短幾頁,但重點不是頁數多寡,而是內容有沒有料 一、案例事實 檢察官以告訴人不向在場員警求警,進而認定告訴人並未遭恐嚇...
一、當事人於賣場消費時,因貪小便宜,將部分商品放入包包內,未結帳即離開賣場。事後遭賣場人員調閱監視器報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成功與賣場達成和解,並撰寫和解書與答辯狀。主張被告並無前科,僅因一時貪念情急失慮,嗣後已跟賣場達成和解,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 三、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
題外話 >地檢署開庭原則辯護人只是在輔助被告陳述和寫開庭筆記,都是被告在陳述的居多,辯護人至多只是幫忙補充個幾句,但在極端的情況下(例如被告已經被問到啞口無言不知所措時),我還是會跳下來直接幫被告答辯,雖然檢察官這時通常會看起來很不爽且會酸言酸語(大律師~~~我是在問被告不是在問你!!!),但...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派出所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卓是一名火爆浪子,時常做得比想的還快,因此也因為心直口快的說話方式得罪許多人。 某一天小卓家附近在辦活動,現場雖有義交進行管制,但交通亂象仍然持續存在,義交也明顯有點控制不住場面。 於是小卓打電話到芋泥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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