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頂替、#車禍、#緩起訴 二、📜案例事實📜 被告搭乘朋友駕駛車輛,並於車禍後和其朋友交換位子,向警方稱該車輛為其所駕駛,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上開頂替情事,函送地檢署偵辦。 三、💪本律師協助被告辯護如下💪 (...
天氣忽冷忽熱,一下下雨一下大太陽,陰晴不定0.0 雨中看到藥局外長長的人龍在排隊… 一、案例事實 參加人以原告之「風扇、馬達及其軸承結構」發明專利(下稱系爭專利)違反核准時專利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第4項及第26條第2項之規定,對之提起舉發,案經被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
近年來詐欺集團逐漸朝向「貸款」或「打工」等方向騙取人頭帳戶使用。 我常跟當事人講一句話,今天你被騙的是錢,就是被害人,你如果被騙帳戶,那就是被告。 此類案件通常涉及「幫助故意」與否之認定,也是我執業時不斷和院檢辯論、爭取的空間。 不過院方、檢方到底在認定幫助犯上面,採用什麼樣的認定...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不實傳述毀損被害人名譽,涉犯誹謗罪嫌。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係提醒特定多數人,避免造成民眾之損害,且內容屬於可受社會大眾公評之事實,故被告並沒有任何散布於眾之意圖、或毀損被害人名譽的行為。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
生活中可見金融機構、郵局農漁會張貼宣導,甚至三不五時寄發電子郵件提醒千萬不要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不管你是用借的、賣的或是被騙的,只要提供帳戶給他人,都有極高的觸法風險,淪為詐騙集團非法使用的人頭 近一兩週,便有因提供帳戶給陌生人,於接獲銀行通知已遭列為警示帳戶,而前來諮詢後續處置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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