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遭警察局移送,認定當事人於民國113年O月O日竊取告訴人之物品。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陪同製作筆錄,提出事發當下現場欠缺監視器畫面,也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足以證明告訴人的物品是被告所偷取,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 三、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 高維志...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詐欺、#緩刑。 二、📜案例事實📜 檢察官以被告擔任車手領錢涉犯加重詐欺,提起公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經查,卷內並無被告參與三人以上詐欺集團之證據,依罪疑惟輕之原則,此部分尚無從遽以論斷被告成立刑法第339...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詐欺、#洗錢防制法、#緩刑。 二、📜案例事實📜 原審以被告犯行明確,判決被告有期徒刑且未給予緩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金簡字第12號判決要旨:...
本件一次開庭就分出勝負~ 生前處分財產會影響生後遺產分配的兩種類型 處分時,已無識別能力(植物人或嚴重失智),通常會合併產生刑事偽造文書的問題 基於結婚、營業、分居所為之生前特種贈與,該特種贈與法律會認為是屬於遺產之先行分配,故會再歸扣追加回遺產 一、案例事實 原告主張...
一、案由 移送意旨認被告將附表一、附表二之公司款項侵占入己,違背任務並造成公司之損害。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附表一款項之追訴權時效已完成。 (二)附表二款項縱有匯入被告帳戶之事實,然單純匯款並無從證明被告有違背任務或侵占之行為,且告訴人亦未提出被告涉嫌侵占、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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