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陳俊男 律師

107臺檢證字第14458號
  • 性別:
  • 年齡: 41歲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婚姻.監護.家事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宜蘭,花蓮,台東,屏東

服務

陪同偵訊,陪同警詢。
代撰書狀。
訴訟紛爭解決。
契約審議。

資格背景

陳俊男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前群勝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基隆、桃園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律師公會法律諮詢律師
警察專科學校兼任講師
知名公職補習班刑事法講師
東吳大學刑事法學碩士

發表著作

刑事訴訟法文章速覽,讀享數位文化。
犯罪學體系建構,讀享數位文化。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55
  • 回覆次數 856
  • 總諮詢案件 839
其他專長領域
勞動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網路新創 企業商務 智慧財產 債務糾紛 車禍事故 毒品案件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醫療事故 消費糾紛 刑事犯罪 不動產.土地

註冊於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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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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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地分居2年是否可以離婚?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 項規定主張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 至於分居的時間並不是法定要件,僅是作為參考。 而使法院認定是否准予離婚的重點仍是背後造成分居的原因與理由,來判斷婚姻是否已經存在不可回復的破綻,無法繼續。 建議盡快備妥並保全相關證據,以利後續訴訟準備。 以上說明,供參考。
    2020/04/2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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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欺 被害人出庭及調解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不一定,但可能會再問一下過程,回答時就如實陳述就好,細節處的記憶如果真的忘記,就照實說,不要硬拼湊,以避免反而變得像陳述有所不實。 (2)和(4),刑事案件起訴後,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聲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許多法院的網站上都有例稿可以參考。 (3)你可以帶著,但如果之前已經提過了,基本上法院的卷宗裡面應該都有,除非法院要求你攜帶原本,否則不太會要你當庭提呈。 以上,供參考。
    2020/04/23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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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騷擾私訊回應與被告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與2:在私訊中回應對方,甚至使用髒話,是不會成立刑法妨害名譽相關犯罪的,這警察亂說。 3與4、關於性騷擾的認定標準,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您所提到的私訊行為,應可該當本條款所說的性騷擾。 而對於這樣這的行為,在法律上能夠主張的,約有: (1)損害賠償,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也有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申訴後,由主管機關處以罰鍰對方: 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以上供參考。
    2020/04/2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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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與他人簽立本票,但收到法院強制執行裁定
    感謝律師回答

    1、收到裁定的20日內,先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才能擋強制執行。 2、刑事部分則可另行提告偽造。
    2020/04/19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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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黃牛

    可能涉及刑法詐欺罪,建議先保全所有證據後,先和正牌律師討論您朋友具體請該「黃牛」處理什麼樣的事情,以及對方給他什麼樣的訊息,才有辦法評估後續訴追策略。
    2020/04/16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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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附帶民事

    您好: 1、因為案件進行所花費的住宿及生活費用在現行實務上,較難被認定為損害。建議不如直接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一來您可以節省成本,二審律師對於案件背景熟稔,也較有利於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求償主張。 2、至於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時間點,在刑事案件起訴後即可提起。 3、確實有認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訴訟進程比較快,但這多半是經驗之談,具體還是要看個案情況而有不同。 以上供參考。
    2020/04/1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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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之訴已勝訴,但對方仍拒絕搬遷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相關程序簡要說明如下: 1、持勝訴判決之確定證明,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並繳納執行費用。 2、法院審核後會裁定命對方於一定期間自行搬遷。 3、對方不自動搬遷,再由您陳報法院對方未履行。 4、法院將定期日,現場履勘(會同轄區員警、法院人員、鎖匠),但仍會再次限期搬遷。 5、期限屆至,仍未搬遷,法院將定現場強制執行期日,會同前述人員,現場強制搬離。
    2020/04/1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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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騙98萬,我案件被吃案,還有其他受害人可以併案處理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關於閱卷的部分,如果案件還在偵查階段,那麼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您是不能閱卷的。 2、至於證人則是因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主要會是以告訴人或證人身分出現,並不是原告的身分(刑事案件中,這個控訴的角色是由檢察官擔任的)。 3、另關於併案處理的部分,如果有多數共同被害人,是可以一起委任律師提告,確實可以有助於減輕您的訴訟成本,但具體費用還需看案件本身複雜程度決定,建議您可備妥相關證據資料,盡快與律師約定時間面談,以助您維護權益。 以上供參考。
    2020/04/16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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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逼员工主动辞职

    您好: 1、依照實務見解,所謂「不能勝任」的資遣事由,在解釋上是有限制的,倘尚有其他方式可為,例如調整工作方式、職務,教育訓練等,仍皆無法才可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契約。 2、再者,該項事由也是勞基法規定雇主的依法資遣的事由,但雇主並無權力強迫你「自願」離職。(這會涉及到資遣費與失業輔助) 建議:保全相關證據,向勞動局聲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可以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供參考。
    2020/04/1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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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錢給前男友61000 拖欠半年不還

    您好: 比較簡便的方式是可先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則可憑確定證明聲請強制執行。 若對方有異議,則視為起訴,進入請求借款返還訴訟。
    2020/04/13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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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曾玩過資金盤可能被列為被告關係人

    您好: 其實您1~3個問題有兩個共同的前提要件,就是: 1、這個Money game的具體運作模式、獲利模式? 2、您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例如是否有吸收下線? 刑事部分可能涉及的除了詐欺以外,還有銀行法。 另外這類的案件,如果您被認定是共犯之一,後續也可能面對到鉅額的民事求償,請謹慎為之。 建議攜帶完整資料,盡快與律師約詢,以為您評估後續風險。 以上供參考。
    2020/04/10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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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掐住脖子

    您好: 1、KTV監視器要看各個營業者有無設置。 2、被告自己承認可能可作為審判外自白,可作為證據,但仍須視完整承認的情境脈絡。 3、是否為殺人行為,需視對方於行為時主觀是否出於殺人犯意,這部分實務上會依當時的客觀環境、動手的方式、下手部分、彼此體型等因素綜合判斷。 4、如果只是短暫時間的掐脖子未必會成立殺人未遂,但仍有成立刑法強制罪、傷害罪之可能。 以上說明,供參考。
    2020/03/3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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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妨礙家庭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只有肢體親密接觸,尚不會構成通姦。 但民事法上的侵害配偶權則有機會成立(需視證據有多少) 目前看起來對您最有利的是女方的對話紀錄,請妥善保全。 但須小心這類的案件,許多時候女方可能反而成為對你不利的證人。
    2020/03/30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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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姐姐是未婚生子,孩子在我方四年,男方突然間要來要孩子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如同前兩位律師所提供之建議,為了小朋友考量,你們現在應該要冷靜的處理。 依照您的描述,當時沒有婚姻關係,對方後續應會先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 再後續請求將親權判給他。 這兩階段都會有許多法律上的攻防,不建議在不瞭解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貿然應訴,建議直接將相關資料備妥,直接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比較妥適。如果有經濟上的考量,可以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義務律師,這會是對您家人比較有直接幫助的作法。 以上供參考。
    2020/03/30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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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訴請離婚

    您好: 1、離婚的部分:依照您的敘述,可主張有不治之惡疾或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訴請裁判離婚(具體訴請離婚原因尚須視個案而定)。 2、債務各自負擔,如同先前律師所言,除非您擔任擔保人,否則並無夫債妻償、父債子還的問題。 以上供參考。
    2020/03/2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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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應該分兩個層次來看: 1、終止勞雇關係的原因:涉及到您是否需要給付資遣費或對方可否主張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這部分若有證據證明對方自請離職,則應不用擔心。 2、您提到違約的部分,如果指的是最低服務年限(例如至少工作3個月)。 →現行實務見解認為最低服務年限必須符合以下兩個要件之一: (1)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 (2)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有提供其合理補償。 如果沒有上開兩種情形之一,那麼縱使有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條款也不能拘束勞工。 3、除非有具體事證能證明,勞工突然離職,造成您的損害,則可向其請求損害賠償(但您需要負舉證責任,證明離職與損害間存在因果關係)。 以上說明,供參考
    2020/03/2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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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位請求變價分割遺產時效問題

    您好: 1、依照民法規定。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因此對方應是主張您大伯怠於請求分割公同共有之遺產,所以代位主張。但能做此主張的前提有幾個:(1)債權存在(2)大伯確實為共有人之一(3)大伯怠於行使權利 依照您的描述,所謂「於108年09月後無共同持有土地」若是指已經分割完成,則對方還要「代」您大伯來向全體繼承人主張分割,就會有問題。 2、關於債權憑證的時效,要看原執行名義的時效,一般來說最長的一般債權時效為15年,猜測資產管理公司應是知道即將罹於時效,所以有此動作。 但無論上開1或2,具體都還是需要看到相關資料才能評估。 以上供參考。
    2020/03/25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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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約違約

    您好: 1、依照您的描述,對方似已經先違反契約義務,若因可歸責對方之原因而合法解約,則對方自然無法向您請求違約金(具體仍要視完整契約內容審視)。 2、要適用勞基法的前提是要存在勞雇關係,至於是否存在勞雇關係,依目前實務認定標準,並不會拘泥於契約形式與用語,主要還是要具體個案判斷是否具備「從屬性」,主要判斷標準有:(1)人格從屬(2)經濟上從屬性(3)組織從屬性。 以上供參考。
    2020/03/25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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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案被業主拖欠款項

    您好: 可以先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方式催告對方給付。但提醒您,存函一發出,對方就會意識到你將採取行動,所以請先保全證據,您提到對方有使用您完成的影片,並且放上網,可以作為一部份的證據,請記得要完整保全。 而在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寄出後,若對方置之不理,則可再依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契約履行債務。 以上,供參考。
    2020/03/2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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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登記出名人死亡,繼承人不歸還土地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提起請返還借名登記財產之訴。 2、但需注意主張借名登記法律關係存在者,需負舉證責任,也就是必須提出證據證明當時真的存有借名登記契約。由於依照您的描述,似乎只有口頭方式約定,沒有書面契約的話,就得找尋其他證據(例如:證人、繳稅與相關費用紀錄、使用管理土地之事實等)。 以上,供參考。
    2020/03/23 15:09